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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启动棚户区改造三年攻坚计划(组图)
2018/5/17 9:30:13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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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杨斌主持会议并讲话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周家斌通报了近五年来棚户区改造的完成情况,并对下一阶段更大规模地推进棚户区改造作了动员部署。


    5月1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全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记者从会上获悉,广西将更大规模推进2018-2020年三年棚户区改造攻坚计划,计划将优先改造连片规模较大、住房条件困难、安全隐患严重、环境较差、居民改造意愿迫切的项目;重点改造达到C级、D级的现有国有工矿棚户区、林区棚户区、垦区棚户区、城市危房、城市棚户区和城市建成区内的城中村项目。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杨斌主持会议并讲话。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周家斌通报了近五年来棚户区改造的完成情况,并对下一阶段更大规模地推进棚户区改造作了动员部署。会上,南宁市、桂林市就棚户区改造作经验交流发言。

    为确保三年计划的顺利实施,会议要求各地要抓紧修订完善本地2018—2020年城镇棚户区改造三年计划,明确三年计划改造规模和目标;要全力完成2018年棚户区改造建设年度任务。并在此基础上,重新深入开展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调研,进一步摸清待改造棚户区的底数、面积、类型等情况。同时要加强与金融部门合作,充分挖掘棚户区改造融资潜力。

    据了解,国家今年下达广西的9万套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75%的项目必须在6月底前完成施工图审查,9月30日前要实现100%开工,自治区新增任务2.73万套住房要力争年底全面开工。2017年自治区新增任务结转至今年的项目,务必在5月底前全面实现开工。

    为大力推进三年行动,广西将对全年改造达到一定规模以上的市县予以倾斜支持,确保到2020年,实现“基本完成现有的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目标。具体措施包括加大资金支持,适当提高棚户区改造项目单套补助标准;加大配套基础设施补助,棚户区改造项目小区红线范围内的补助不低于设施总投资的80%,小区红线外的补助不低于设施总投资的30%;加大棚户区改造资金奖励;提高绩效加分比重;优先安排工作试点项目。

    会议要求,全区各地要及时分解下达年度目标任务,落实项目和地块,做好征收拆迁、行政审批、资金筹措等前期工作,按照自治区政府提出的进度要求,明确时间节点,倒排项目工期,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工程进度,完善配套设施,尽快形成实物量。确保各项任务早开工、早建成、早见效;要将纳入改造的棚户区应与生态修复、城市修补相结合,重视维护城市传统风貌特色;要严格掌握棚户区界定标准,严禁将不属于棚改范围的综合整治项目纳入棚改范围;要树立风险防范和信用意识,控制棚改成本,强化土地整理,科学规划高效利用腾空土地,努力实现棚改资金平衡。

    会议强调,当前国家防范风险力度加大,金融政策正在收紧。棚改抵押补充贷款资金利率正在逐步提高,棚改政策支持窗口期亦接近尾声。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抢抓政策机遇,充分认识加快棚户区改造的重大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抓紧调整上报三年计划,以发挥棚户区改造稳增长、惠民生的潜力,持续改善群众住房条件。

    2013-2017年,广西全区棚户区改造实际实施61万套,通过棚户区改造更新城镇老旧住宅4270万平方米,完成投资1450亿元,拉动全区社会延伸投资2780亿元。超额完成了目标任务。全区累计争取国开行、农发行棚改专项贷款授信1653亿元,正式签订合同1254亿元,发放贷款1110亿元,争取中央和自治区补助资金321.33亿元,解决了全区近190万棚户区居民的居住困难,极大地促进了全区棚改工作和城镇建设,对全区稳增长、惠民生、扩投资做出了突出贡献。(陈芊洁 秦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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