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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将玉林市福绵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纳入自治区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计划的复函(桂建便函〔2018〕416号)
2018/5/25 17:44:21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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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建便函〔2018〕416号

玉林市福绵区人民政府:

    你府《关于请求将福绵区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计划纳入自治区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计划的函》(福区政函〔2018〕28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我厅原则同意将玉林市福绵区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共3000套纳入自治区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三年计划,其中列入2018年国家下达任务计划300套,列入2019年度任务计划1500套,列入2020年度任务计划1200套。

    二、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建保〔2017〕226号)精神,对棚户区改造项目红线范围内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专项贷款资金将继续予以支持;对棚户区改造项目红线范围外,且与棚户区改造项目直接相关的城市道路、公共交通、通信、供电、供水、供气、污水与垃圾处理设施、停车库(场)等基础设施,重点支持与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的项目。

    三、请你府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实施要求,指导项目业主做好项目各项前期工作,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工和建设进度,提高贷款资金使用效率,确保提款进度与建设进度相匹配,确保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偿还贷款,确保项目及时建成并交付使用。根据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工作要求,因项目推进缓慢或提前提款造成资金闲置和利息浪费的,自治区将列为审计发现问题予以重点督办,并纳入对各市住房保障工作约谈和问责事项。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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