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五”期间,广西加大了能源工业的建设力度,能源生产能力进一步增强,能源工业总体水平不断提高,“十一五”期间,广西还将继续坚持能源开发与节约利用并举,积极发展新能源,促进能源结构更加多元化。
“十五”期间,广西能源工业坚持发挥资源优势、开发节约并重、优化结构等方针,扩大优质清洁能源供给,加大建设力度,根据相关部门的统计:
“十五”期末,广西能源年生产总量已经超过800万吨标准煤,全区装机容量由2000年的851万千瓦上升到2005年底的1224万千瓦,全区发电量由2000年的289亿千瓦时上升到2005年底的445亿千瓦时。
能源工业重大项目建设进展顺利。一批重大电力项目如龙滩、平班、乐滩、百色、长洲等5个大型水电项目和北海、田东、合山、防城、钦州等5个火电项目相继在“十五”期间开工建设,装机总规模达到1023万千瓦。
另外,广西电网建设也有序进行,主电网覆盖全区80多个县市区,基本满足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用电需求。在能源工业管理体制方面,电力体制基本实现厂网分开,煤炭工业以市场为导向,完成资产重组。
“十一五”期间,广西将继续坚持能源开发与节约利用并举,加快发展水电,深度开发利用水能资源,继续发展火电,调整水火电结构,优化电源布局,积极发展新能源,鼓励与国内外企业开展能源合作,促进能源结构更趋多元化,主要目标和任务包括:
加快电源建设,力争五年内达到大型电源项目建设规模1350万千瓦,投产规模850万千瓦,“十一五”期末电力装机容量达到2250万千瓦,比“十五”期末翻将近一番。
加快城乡电网建设,新建和扩建一批500千伏变电所,同步建设一批网区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并根据新建重大工业项目的电力需求,适时建设对企业直供电力输送工程。
积极促进新能源开发与合作,加快核电、液化天然气等项目前期工作,尽早开工建设;积极开发利用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并鼓励企业采取直接投资、参股控股、合资合作等方式,与云贵等邻省和越南等东盟国家的企业合作开发煤炭、电力等项目。
加快农村能源建设,大力发展小水电、沼气、太阳能等新型洁净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建设一批农村电气化县和小水电代燃料示范县,并进一步完善农村电网。
大力提倡能源节约,以工业节能为重点,加快企业节能降耗技术改造,突出抓好钢铁、有色金属、煤炭、电力、化工、制糖、建材、机械等行业和年耗能万吨标准煤以上企业的节能降耗。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城市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将严格执行节能50%的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