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房〔2008〕2号
各市建委、房产局:
根据《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建设部142令)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管理的通知》(桂建房〔2006〕14号)精神,我厅于2007年3月组织对我区37家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广西鑫正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估价师注册期未满3年、广西国正联合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未达8人、广西正德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的法人估价师注册证过期和博白县瑞嘉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未达3人,因此,这4家房地产估价机构未通过2007年度的监督检查。对此,这4家估价机构高度重视,从中吸取教训,对各自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经我厅审核,这4家房地产估价机构已符合《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建设部142令)有关规定,现将这4家房地产估价机构整改合格的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经整改合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名单
主题词:城乡建设 房地产 中介 资格 通知
抄送:建设部住房与房地产业司,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各商业银行,本厅政务服务中心、法规处、房产处,办存。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办公室 2008年1月11日印发
(共印100份)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
经整改合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名单
1、广西鑫正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广西国正联合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3、广西正德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4、博白县瑞嘉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