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促进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及时发现和解决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2007年以来,浦北县强化措施,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
突出考核方式。2007年初,县委、县政府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题会议,与有关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了一年的工作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责任等。年终,县委、县政府对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部门,由县纪委具体组织实施进行单列考核;其他部门与"三个文明"建设一同考核。从而有效地预防和惩治腐败。
彰显优秀典型。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考核组通过“述、评、谈、查”的方式,对相关单位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一年来的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廉洁自律、生活作风、“一岗双责”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及个人,予以通报表彰,树立先进典型。对2007年度的10个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落实责任追究。该县通过考核了解各单位及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个别问题表现较突出的单位及个人,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帮助他们整改提高,并且进行领导责任追究,有效地预防领导干部“带病”上岗,更好地把监督干部和保护干部结合起来,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据统计,2007年浦北县对7名党员干部进行责任追究的诫勉谈话。 (记者 杨春莲 通讯员 王福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