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积极推进我区建设系统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摘要)
——在全区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自治区建设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长朱家枢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三日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自治区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和全国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我区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研究部署2008年工作任务。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以贯彻落实《实施纲要》为重点,2007年我区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第一,着力改革,创新制度,促进《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
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是全党的一项重要任务,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中共广西建设厅党组《关于转发中共建设部党组对建设系统贯彻落实反腐败实施纲要和具体意见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颂布以来,广西建设系统各级党委(党组)领导对惩治和预防腐败高度重视,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任务一起研究、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一起总结,真正体现“一岗双责”“两同时”。
一是加强领导。各地都建立了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分工抓的工作格局,已形成了党委(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和责任考评机制,把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具体意见》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确保层层落实、取得实效。
二是着力改革。建设厅在抓好机关效能建设,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在区直机关率先设立政务服务中心,提出了“双百授权、审管分离、阳光操作、限时办结”的改革思路,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管理模式创新,建立了一整套创新的工作制度,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的机制,得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建设部党组的肯定和推广。自治区党委政府两次在我厅召开现场会,自治区纪委要求我厅在半年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建设部党组要求我厅在2007年底召开的全国建设系统建设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会议上作了大会发言。北海市建委按照权责一致,高效便民的原则,合理地划分管理权限,调整办事机构,推行“审管分离”改革;南宁市建委、房产局、园林局,柳州市建委、规划局、市容局,桂林市建规委、市政局,梧州市建规委、北海市规划局、玉林、贵港、钦州、防城港、河池、崇左市建规委等都大力推进行政审批改革。这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的一项重大举措。
三是加强制度创新。各市建设系统党委(党组)相继制定党内监督有关制度和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责任制,对加强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形成了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保证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玉林、钦州、河池、百色、崇左、贵港、防城、贺州、来宾等建设系统各委局党政一把手与下属单位及机关各科室均签订了一至三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如:柳州市规划局建立了党委工作制度及议事范围、民主生活会制度、机关作风建设监督考评制度、党员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18项党内监督有关制度规定,并完善财务收费管理6项制度;贺州市建规委以完善“三项制度”为核心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学习、领导班子议事、财务管理等18项制度,科室管理19项制度、行政审批事项及办事流程告知17项制度等,并将制度印制成小册子发给每个职工;南宁市园林局制定了《行政效能绩效考评办法》;河池市建规委制定了《组织人事管理规定》等推行科学定岗定责,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日常业绩考核。南宁市房产局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量化成八项指标31项任务,逐项落实到科室、单位;南宁市规划局强调单位党政“一把手”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做到“六个负责”;玉林市建规委建立和完善制度40项;百色市政局建立“有所为”的激励机制,“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和“不能为”的防范机制等。
第二,形式多样,加强教育,促进廉洁从政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印发的四个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文件精神,建设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党员日常教育学习制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员联系群众服务基层工作制度》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党员和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制度》等五项教育管理制度,厅机关及时利用被处分党员案例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用身边的人与事加强廉政教育。各市建设系统各委局党委(党组)注重增加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加强法规制度的宣传教育,始终把学习、宣传和教育摆在重要位置,切实抓好抓实。
一是把学习宣传党风廉政建设政策和贯彻《实施纲要》纳入单位党组织理论学习计划、干部教育培训、党员日常管理的内容。如桂林市容局在抓廉政建设理论学习中,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做到个人理论学习有“书”,记录有“本”,展评有“字”,交流有“文”。
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各市都注重抓个人自学与集体学习、讨论与交流相结合,采取专题讲座、出版板报、印发手册、考核考试、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实施纲要》和《具体意见》,使《实施纲要》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深入人心。玉林市建规委推行廉政警言警句进办公室,上桌面,挂墙壁,廉政歌曲在公交车厢内唱响,在主要线路的公交车车厢内张贴廉政广告,市民反响热烈。
三是创新廉政文化建设活动载体。自治区建设厅在全区建设系统举办书画摄影作品展,促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单位,共收到作品360多幅,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影响。南宁市房产局将廉政文化引入办公室、服务中心,强化了廉政文化教育氛围。桂林市政局举办“八荣八耻”小品演出竞赛。崇左市建规委组建拥有20名骨干的廉政文艺表演队,定期组织排练和表演,舞蹈《拓荒者》、小品《城管和小贩》等廉政节目在电视、广播和文艺晚会上表演和播放,产生了积极影响。百色市建规委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内容,组织干部职工读廉、唱廉、写廉、讲廉,开展以“机关效能作风建设”为主题的演讲比赛。
四是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柳州市规划局高度重视党风廉政教育,开展“树新风正气促廉洁从政”主题教育和充分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安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制作警示卡放在办公室的显要位置,做到警钟常鸣,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央四个长效机制,并进行测验;桂林市建规委积极开展廉政建设“九个一”活动。并要求做到“三个关键”,即:在岗位调整轮换、重要节日等关键时期进行突击教育,早打“预防针”;在权力比较集中,常与业主打交道的岗位,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廉政工作汇报会,形成约束机制;对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专题教育,增强廉洁勤政意识,“四个必须”等。贺州市建规委加强宗旨意识教育,推行“七办五不让”的服务承诺。梧州市政管理局在全系统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中开展“树廉政风,当贤内助”一系列活动,并开展致领导干部配偶的一封题为《当好“贤内助”,守护幸福美满家庭》的信,发放教育活动联系卡、举行“树廉政风,当贤内助”培训班、为干部家属订廉政教育读本等。百色市政局举办市政系统“领导干部好作风”的演讲竞赛。开展有10个党支部共52名党员参加的“献爱心‘一帮一’扶贫”活动。共向8户联系户捐款捐物共计人民币达12万元。河池市建规委开展“资助捐款”主题活动,捐款近10万元,资助贫困大学生、困难党员及社区的困难群众。玉林市建规委开展“平安家庭”、“廉洁家庭”创建活动,利用家庭这个特殊的基地,从源头上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把好关口。桂林市房产局、园林局、市拆迁办,贺州市政局、贵港市政局、房产局,来宾市建规委、市政局,防城港市建规委、市政局等单位都注重结合实际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第三,创新工作方法,强化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一是开展效能监察,促进机关作风转变。在2007年全区各地各单位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开展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中,自治区建设厅积极探索对权力运行加强监察的途径与方法,建立了行政效能电子监控系统,开展效能监察;同时建立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和信访室,实行行政审批旁听制度、实行阳光审批,通过这些方式,加强对行政审批项目的监督,较好地解决行政审批过程中程序繁琐、拖延时间等问题,态度恶劣,吃拿卡要乱收费、滥用审批权力侵害群众利益等行为,提高了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加公开、透明、高效的服务。
二 是加强对专项资金监管。自治区建设厅加强对大额专项资金审批监督制度建设,建立了审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了内部审计办公室,制订了大额专项资金审核工作制度等若干项监管制度,完善了对大额专项资金运行、管理的监督机制,强化对厅机关、厅属单位和社团组织财务与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
三是强化对重要岗位的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各市建设系统,结合工作实际,根据中央和自治区贯彻《实施纲要》的要求,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与重要干部的监督。柳州市建委制定和完善《建委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制度,选拔任用干部做到“六个坚持”,把好“六关”,明确提出:“五不研究”,聘请15名行风廉政监督员,对机关各科室在对外服务工作中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柳州市规划局在去年上半年有一位工作人员在对批建的私房建筑验收过程中,由于现场检查不够认真细致,造成对该建筑项目的处罚出现失误,造成了不良影响。局作风效能建设活动领导小组按照责任追究制的要求,对责任人进行告诫并要求其写出书面检查。南宁市房产局对下属6个单位37人因违反“三项规定”作了通报批评,3人被处以经济处罚并在大会上作检讨,其中1人被处以停职反省一个月。梧州市建规委认真实施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纪委负责人与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钦州市建规委从内部财务收支监管抓起,实行财务统一集中核算制度,将下属13个企事业单位的财务业务集中到会计核算中心,实行集中管理,进一步规范了会计行为;北海市规划局建立了机关工作作风建设和行为规范试行规定、严肃工作纪律,提高行政效率优化发展环境的暂行规定等制度。贵港市在积极抓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年内组织3个工作组到局属各单位以及50多家建筑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表等方式,认真进行调查摸底和排查工作。发放调查表830张,收集意见和建议60条,全市建设系统共有80人主动讲清问题。退出21354元,1人涉及有经济问题。
四是积极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自治区建设厅作为牵头部门,积极联系八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区范围的专项检查,被建设部誉为整治效果最好的三个省区之一。各地以在建并已进入商品房预售环节的开发项目为切入点,对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及工作人员在项目立项、土地取得、规划审批、预售许可等环节违规审批、滥用权力和房地产企业发布违法广告、囤房惜售、哄抬房价、合同欺诈、偷税漏税以及违规强制拆迁等行为进行全面检查。纠正了违法违规的开发企业94个、中介服务机构17个、物业管理和房屋拆迁企业7个。各地积极建立健全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各种管理制度,加大监管力度。南宁市制订了《南宁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制度》、《南宁市已出让土地补交出让金管理办法》、《南宁市中介服务机构管理规定》和《南宁市新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暂行规定》等,建立了“房产市场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系统”、“商品房预售合同联机备案系统”,进一步加强市场管理;北海市出台了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制度、房地产交易信息公示制度、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制度和举报、投广播制度。
五是认真抓好信访和查办案件工作。自治区建设厅在去年初成立信访室,配备了三名专职工作人员,认真接待和处理信访400余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在回音。厅纪检组监察室2007年共接待和处理信访73件,其中已办结38件,转有关部门调查处理19件,督办9件,也都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各市围绕群众最关注的城乡规划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城乡清洁工程等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等问题,广泛开展群众大接访活动,主动接受群众投诉,认真处理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如梧州市建规委查处群众举报万秀中环大厦、金牛商场、大南商场等违法建设1102件,作出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8件,作出罚款处理102件,配合法院强制拆除违法建筑4间,有力地打击了违法建设的歪风。防城港市建规委追回工程欠款340万元,清还农民工工资70多万元,基本完成了总清欠任务。桂林市容局、玉林市建规委去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均达300多件,办结率达98%;各市还开通了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直接与市民沟通交流;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督促整改。同时创新服务方式,桂林市政局实施一条热线快速联动,全年受理市民来电13万多件,受理报修1万多件;南宁市规划局、柳州市容局、梧州市政局开展《政风行风热线》,处理群众投诉办结率达95%以上。玉林市政局开通城市管理“12319”服务热线,全年受理投诉举报570多件。北海市加强对城镇房屋拆迁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妥善处理了“旺盛家园”、“三合村拆迁”问题,有效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社会和谐。
总的来说,各市建设系统党组党委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一些工作还亟待加强。一是招标投标有些地方还不规范、制度不够完善,尤其对中介、业主等方面的监督还有待加强;二是一些地方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重视不够,处理不力;三是涉及到建设系统的案件时有发生;四是对反腐倡廉的制度的创新有待加强;五是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工作的力度只是刚刚起步;六是纪检监察部门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还有待深入,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能力和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对如何加强对科学发展观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进行认真研究和探索。
二、2008年我区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要工作任务
第一,加强对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保证中央和自治区重要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在我区建设系统中的贯彻落实,是我区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职责。今年,主要是围绕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并着重抓好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保障《城乡规划法》的全面贯彻实施,牢固确立城乡规划的公共政策地位。督促相关配套措施的及时完善,特别要加强对城乡规划审核报批和许可制度、“四线”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坚决纠正不按法定程序修改规划,盲目扩大城市占地规模和建设规模、破坏生态环境,不切实际大拆大建、重复建设等行为。二是督促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住房保障政策落实到位。按照“住有所居”的总要求,全面检查“国八条”、“国六条”和国发〔2007〕24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监督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两限”普通商品住房以及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规划和具体地块的落实,进一步加大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交易、中介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促进节能降耗减排目标顺利完成。围绕完成建筑节能“十一五”期间的目标任务,对节能降耗减排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严格制止降低建筑节能标准、生活垃圾排放失控造成资源能源浪费等行为。四是推动风景名胜区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等不可再生资源的保护。全面检查《风景名胜区条例》的落实情况。五是促进城乡清洁工程的深入开展和新农村建设。在去年工作基础上,积极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城乡清洁工程深入开展,为我区的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环境。加大对村庄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防止和纠正新农村建设中不顾农民实际承受能力、强拆强建、盲目建设等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保证中央关于加强城乡统筹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战略部署的顺利推进。
第二,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下更大的力气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一是要全面贯彻《物权法》,进一步规范房屋征收拆迁工作,加大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房屋征收拆迁法规政策落实到位。加强对拆迁信访案件的督查督办,深入做好拆迁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处理工作,努力化解拆迁纠纷。二是要积极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大力推进新《劳动合同法》在建设领域的贯彻落实,巩固深化三年清欠工作成果。加强对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工作的监管,不断改善农民工的生活环境和条件。
第三,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在往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四个专项整治”,规范建筑领域的秩序。一是继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配合做好房地产市场的监督检查和开发项目普查,严肃查处房地产规划、开发建设、交易和在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中存在的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行为。特别要加强对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二是继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通过完善工程建设领域法律法规,强化对招投标和资质资格审查的监管,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交易和行政审批。加大对商业贿赂行为的惩处,探索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三是继续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严肃查处违反规划进行建设的案件,不断提高城乡规划的权威性和执行力度。对规划进行全程监督,提高全社会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规划理念创新,健全规划实施、评估、监督机制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四是进一步开展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会同有关部门强化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管,严格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惩处,切实维护好中低收入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住房公积金健康运行。
第四,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促进廉洁从政
1、采用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用党的十七大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继续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和督促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道德观和利益观;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勤政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围绕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和正确的权力观,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权力观教育和党纪政纪教育,坚持思想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相结合,不断深化思想道德建设。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社区、进家庭、进工地、进企业活动,努力在全系统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
2、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继续深化“两同时”自律机制,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问题,严禁领导干部多占住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集资建房,坚决处理领导干部违规收受、占用住房等行为。二是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以交易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敛财等问题。三是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以合作开办公司或者其他合作投资的名义谋取不正当利益。四是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市场交易行为,特别是违规干预招标投标活动的问题。同时,注意纠正违规超标配备小汽车,继续做好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和评比达标表彰工作。
3 、不断深化行风建设,促进作风转变。继续推进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向纵深发展,强化对本部门、本系统行风建设的监管和指导责任,把民主评议作为纠正和解决存在问题、推动行风建设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做好12319服务热线建设工作,努力提高覆盖面和办结率,不断提高热线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要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树立八大优良作风的要求,积极促进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的转变,特别要研究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具体措施,促进机关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培养建设系统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的良好作风。
4、继续促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和“城乡清洁工程”的深入开展。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整治办事拖拉、工作推诿、纪律散漫、吃拿卡要和政令不畅等现象。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发展环境。继续促进“城乡清洁工程”的组织实施,推动“城乡清洁工程”的深入开展。
第五,扎实推进有建设系统特色的惩防体系建设
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整体推进,拓展源头防治腐败领域,强化工作措施,努力推动惩防体系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1、稳步推进建设系统惩防体系建设。加强监督检查,不断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做到与建设事业的改革发展相适应,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协调,切实在“三审、两交易、一服务”的关键环节监督工作中取得新的成效;加强调查研究和理论研讨,着力解决现实中的突出问题,探索建立科学的监测、评价、检查、考核机制,为建立健全惩防体系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确保惩防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2、深化“两同时”责任机制,抓好党风廉政工作的落实。抓好责任分解、考核、追究等关键环节,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业务工作和廉政工作同时布置、工作责任和廉政责任同时要求;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党风监督条例实施情况的检查;强化对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切实提高会议质量,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加强对“三重一大”等事项的监督检查,强化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
3、进一步抓好社团组织的廉洁自律建设。加强对社团组织的指导和监督;严格规范和管理,治理收费乱、评比多、培训质量差等问题;逐步建立结构合理、制度完善、行为规范的社团管理体系。
第六,认真抓好信访工作,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1、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工作。按照《信访条例》要求,做好信访群众接待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妥善处理群体性上访事件;及时认真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群众合法权益。坚持属地分级管理的规定,落实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定期搞好对信访件的分析和研究,注意从信访举报中发现案件线索,拓宽案件线索渠道。
2、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为重点,坚决查办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从严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规避招标、虚假招标、擅自变更城乡规范获取利益的案件,以及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注意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及管理上找漏洞,提出建章立制、加强管理的意见和建议,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
第七,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的自身建设
推进我区建设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需要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努力,同时,尤其需要本系统的纪检监察干部的努力。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都要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用发展着马克思主义武装头脑,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和推进改革发展的信心,要按照自治区党委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决消除不利于我区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的思想障碍、工作体制机制障碍,促进改革开放,保护改革开放,鼓励党员干部思想解放,勇于探索,为加快广西发展多作贡献。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增强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做党的忠诚卫士、群众的贴心人。纪检监察干部处在反腐败斗争的第一线,面临着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必须加强自身建设。要增强组织协调能力、依法执纪和依法办案能力,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与水平。要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成为学习的模范、真抓实干的模范、严格自律的模范。努力做到在本地区、本系统有威望,在干部群众中有威信,在查办案件中有威力,切实树立起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