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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副主席林念修在全区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8-4-3 17:31:31   来源:广西建设网

自治区副主席  林念修
(2008 年3 月12 日)


同志们:
    在全国“两会”胜利召开之际,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区建设工作会议,这是一次很重要的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广西考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国建设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建设工作的部署,认清新形势,把握新机遇,推动全区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过一会儿,宋继东厅长还要对做好今年全区建设工作进行具体布置。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建设系统去年取得的工作成绩

    刚刚过去的2007 年,是全区建设系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城乡建设事业,各项工作取得丰硕成果的一年。一年来,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全区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团结拼搏,扎实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一)城镇化进程稳步推进。2007 年,我区城镇化水平达到36.2%,同比增加1.6 个百分点,城镇建成区规模扩大了67 平方公里,完成市政基础设施投资226.8 亿元,成为我区历史上城镇化发展速度最快、投资增幅最大、规模扩张最多的时期。

    (二)“城乡清洁工程”成效显著。去年,“城乡清洁工程”逐步由突击抓向常态化转变,长效机制逐步建立;逐步由中心城市、县城深入到乡镇和村屯,呈现了以城带乡格局;“五乱”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一批停车场、农贸市场等城市配套设施得到改造建设,城市的服务功能不断完善,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城乡面貌发生深刻变化,“山青、水秀、地干净”的广西新面貌初步形成;“城乡清洁工程”深入人心,居民主人翁意识和自豪感不断增强,文明素质不断提高。

    (三)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建筑行业支柱作用凸现。

    2007 年全区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实现增加值564.7 亿元,占全区GDP的10.3%,直接拉动我区GDP 增长1.6 个百分点,上交地税81.25 亿元,同比增长34.1%,对地方税收的贡献率达36.5%。建筑系统严格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房地产业稳步发展。严格落实中央“两个70% ”政策,90 平方米以下中小户型的比例不断增大,住房户型结构不断改善。

    (四)城乡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能力大幅度提高。2007 年全区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5 万立方米/日,新增污水管网103.82 公里,新增COD 削减能力15385 吨,全区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8%。市政设施水平稳步提高。2007 年我区城市供水普及率88.7%,提高1.31 个百分点;城市燃气普及率80.6%,提高2.23 个百分点;人均道路面积11.5 平方米,增长2.6%。

    (五)一批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加快推进,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得到缓解。截至2007 年底,全区14 个设区城市和39 个县(市)已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27.3%符合条件的困难户住上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完成投资22 亿元,竣工面积180 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0%。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得到加强,拆迁规模得到严格控制,拆迁工作有序开展。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取得新成绩。全区已解决拖欠工程款33.57 亿元,总清欠比例达98.78%,清欠工作在全国位居前列。建设系统信访工作得到加强,广西成为到建设部上访最少的省区之一。

    这些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是自治区党委、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有关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全区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顽强拼搏、开拓进取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自治区政府向在座的各位,并通过你们向辛勤工作在全区城乡建设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亲切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

    二、正确把握建设工作形势,努力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党的十七大对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做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我区经济工作会议对今年经济发展形势作了深入分析,明确了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提出了以工业化城镇化为突破口的发展战略。《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获国务院批准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为全区建设行业加快发展提供了重大历史机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公布实施,为城乡建设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面对当前的大好形势,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目前我区建设领域仍然面临不少矛盾和问题,加快发展还面临诸多挑战,具体是:

    (一)城乡一体化规划建设任重道远。当前规划编制体系中普遍城乡规划相脱节的现象,重城镇建设轻乡村建设的现象依然存在,城市中心组团与周围乡镇及乡村居民点的规划联系不够紧密。虽然许多城市编制了城镇体系规划,但往往由于缺乏系统规划,城市建设和乡村建设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分离的,工作重点仍然是以城市为主,而非城乡并重,缺乏有效的城乡一体化规划实施机制,统筹城乡规划与管理工作任重道远。

    (二)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任务艰巨。我区城镇化水平较低,不仅远低于东部较发达的省市,也低于西部地区一些省份,仅与西部省区的平均水平相当,而且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在拉大。南宁、柳州、桂林等中心城市虽有较大发展,但与全国同等规模的城市相比,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仍然较弱。一些新设地级市第二、三产业不发达,产业结构单一,缺乏有力的产业支撑,辐射能力不强。小城镇规模偏小,人口集聚程度不高,特色经济不突出,公共服务水平低,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未能充分发挥对广大农村地区剩余劳动力的吸纳作用。

    (三)改善民生和维护群众利益责任重大。我区城乡建设的快速发展,对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水平仍然较低,农民工合法权益尚未得到充分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任务艰巨。城镇房屋拆迁、小区物业管理中侵害群众权益的问题时有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和城市综合防灾等工作亟待加强。

    (四)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繁重。我区各地基础设施建设速度和规模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城市基础设施投入不足、欠账较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同时,市政公用事业管理现状与市场化改革的要求不相适应,行业服务与公众的期望有很大差距。

    (五)城镇建设粗放式发展模式亟待转变。我区城镇发展较快,但也存在片面追求城镇规模和速度,随意扩大建设用地规模的问题,一些地方小城镇发展缺乏自身特色。在城市建设投资快速增长的同时,市政公用设施投资所占比重低和投资结构不合理也不同程度存在,环境治理设施建设滞后,重新建轻维护、重地上轻地下、重城镇轻农村等问题仍然存在。建筑市场秩序混乱,违法挂靠、违规招投标和恶意压价竞争现象依然严重。建筑能耗、工业耗能、交通耗能成为我区能源消耗的三大“耗能大户”。尤其是建筑耗能伴随着建筑总量的不断攀升和居住舒适度的提升,呈急剧上扬趋势。加强建筑节能的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任务十分繁重。

    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我区当前城乡发展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危机感,把问题和挑战估计得更充分些,把对策和措施考虑得更周全些,把工作和部署做得更扎实些。

    三、明确今年工作重点,努力开创建设工作新局面

    2008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作出的战略部署的第一年,我们还将迎来改革开放30 周年和自治区成立50 周年,今年全区建设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城乡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加强城乡建设和管理,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创建城乡宜居环境,健全住房保障机制,提高城镇发展质量,为推进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今年要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推动统筹城乡规划和建设工作

    新的《城乡规划法》于2008 年1 月1 日起开始实施,这是一部关于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基本法律,它强化了城乡统筹,规范了行政许可行为,对城乡规划的制定、实施、修改、监督检查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首先要抓好学习宣传工作。要充分认识到《城乡规划法》在赋予建设部门更多的行政许可授权和事权的同时,也强化了任务和责任。各级政府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各级建设系统、规划主管部门的广大干部职工要认真研读法律条文,力求学深学透,并加以贯彻实施。自治区建设厅要会同相关部门研究举办规划学习研讨班,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专题培训。

    第二要科学编制城乡规划。要加快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修编。在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中,要更加注重环境容量控制、落实节能减排目标,科学研究城市规模、职能、发展方向和建设标准,突出完善人文、资源、环境保护和建设指标,促进城市发展模式向集约型、环境友好型转变。各城市要按照城乡统一规划的要求,补充完善城市规划区的规划内容,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在近期建设规划中,要突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资源与环境保护、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用地等主要内容。要进一步加强各类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和城市设计编制工作。进一步加快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乡镇总体规划以及村庄规划的编制步伐,逐步建立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

    三要建立健全规划监督体系。要强化对规划实施的监督,加强和充实规划监督人员,维护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建立和完善城乡规划管理监督制度,形成完善的行政检查、行政纠正和行政责任追究机制。要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尽快派驻城市规划督察员,健全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

    四要统筹城乡发展,大力推进城镇化建设。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构建“四群四带”的城镇体系。全区要做好新农村建设有关工作,加强对重点镇建设的支持和引导,发挥小城镇服务现代农业、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作用。抓好农房建设的服务和指导,加强适宜适用技术的试点和推广,帮助和指导农民建设和改造适居宜居住房。要增加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引导城镇间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和向周边农村地区延伸。加强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和实施的指导,继续推进县域村庄整治试点工作,探索建立村庄整治的长效机制。

    (二)着力加强廉租住房建设,提高住房保障水平

    加快廉租住房建设是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今年自治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全面推进住房保障制度建设,把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确保住房保障工作任务的落实。

    一要落实廉租住房保障资金。要坚持多渠道筹措资金,自治区财政要加大补助力度,同时各市县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确保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余额能足额到位,不足部分由本级财政足额列支。同时要做好国家对中西部地区补助资金的争取工作,尽量争取中央财政更多的支持。

    二要多渠道提供廉租住房房源。各地要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筹集房源,适当集中建设一批功能齐全的小户型廉租房,在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中配建一定比例的廉租房由政府回购,从二级市场上收购部分二手房或空置商品房,将直管公房或清退的公有住房进行改造解决房源,等等。新建廉租住房要合理选择建设区位,配套要齐全,尽量方便保障对象生活。

    三要加大房地产市场调控和监管力度。要严格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合理引导住房消费,加快住房供应结构的调整,严格落实“两个70%”的政策;增加中低价位的普通住房和保障住房供应量。加快已批准的住房项目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旧住宅区改造,扩大住房供应总量,有效平抑房价,严格控制房地产价格快速上涨。加强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继续深入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严肃查处无资质开发、违反规划、虚假广告、合同欺诈等行为,重点查处囤积土地、捂盘惜售、恶意炒作等行为,收回闲置土地的使用权,坚决打击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三)着力推动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坚持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改善城乡建设和管理。当前,要以节能减排为重点,突出抓好城市节水供水、污水垃圾处理、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等工作,努力构建良好的城市人居环境。

    加快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我区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要紧紧抓住国家加大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政策支持力度的机遇,积极争取中央国债资金、以奖代补资金,加大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投入,大幅提高我区污水和垃圾处理水平。今年必须下大力气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尚未建成污水处理厂的设区城市年底前必须建成投运,并做到管网配套;常住人口5 万以上的县市也要全面启动污水处理厂建设;已有一定规模废水排放量的工业园区也必须同步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特别是今年是自治区成立50 周年大庆之年,我们要确保建设好已列入自治区50 周年大庆项目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为自治区成立50 周年大庆献礼。

    创新城镇建设投融资体制机制。现行的城镇建设投融资体制与城镇建设快速发展的需要还不相适应,需要各地继续加以探索,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区城镇建设投融资体制机制。要合理界定政府与市场的合理分工,形成分类明确的投融资格局。对于经营性城镇建设项目,要逐步实现以企业为主体的投融资格局。如供水、供气、供热等经营性城镇基础设施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建立和完善政府特许经营制度,促进行业按照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法制化管理的方向发展。对于非经营性城镇建设项目,要形成以政府为主体的投融资格局。如城镇道路、排水、路灯、公共绿地、环境卫生、防洪设施等非经营性城镇基础设施,要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建立以政府为主体的投资体制。要加快培育一批城镇建设的新型投融资主体。引导区内大型企业投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将这些企业培育成城镇基础设施投融资的新型主体,充分发挥大型企业的技术优势、市场优势、融资优势,鼓励和引导大型企业以独资或合资的方式成立重大项目投资公司,参与城镇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全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发展。

    进一步深化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深化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改革,推进市政公用事业投资多元化,优化大中型市政公用企业的资本结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是市政公用事业发展的有效途径。以城镇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等为主要内容的市政公用行业,要进一步强化政府指导,严格监督管理,积极稳妥地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形成多种所有制共同参与、竞争发展的新格局。按照“成本+税金+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市政公用产品价格及服务收费标准,并根据成本变化情况适时予以调整,建立起科学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

    (四)着力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

    城市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城市形象的提升。当前,全区城市管理面临一系列新情况、新特点、新问题。建设部门要发挥城市综合管理的主导作用,城管工作要有新思路、新举措。

    第一,强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要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全面推开城市管理执法覆盖面,逐渐减少管理盲区,增强城市管理执法的长效性;要坚持以人为本,实行人性化执法、亲情化服务,畅通便民服务渠道,最大限度地化解管理者与管理相对人之间的矛盾,杜绝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要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结合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狠抓队伍教育培训。

    第二,继续推进“城乡清洁工程”。当前,“城乡清洁工程”已进入巩固提高、拓展延伸阶段,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把推进“城乡清洁工程”上新台阶作为迎接自治区50 周年大庆的重要载体,作为推进全区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精神文明建设和全区人民生活环境改善的重要手段。各地要继续坚持治标和治本相结合,市容整治和城市繁荣相结合,城市与郊区、乡村相结合,实施“城乡清洁工程”与干部作风转变紧密结合,下大气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第三,加快数字化城市建设步伐。大力推广南宁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积极应用电子信息技术,采用程序化、标准化等手段,构建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优化城市管理流程,提高智能化管理水平。推动数字城建档案馆的建设,加强对重要工程档案、地下管线档案、村镇建设档案、房地产档案等各类档案的收集、管理和利用。

    第四,建立健全建设领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制和保障机制。建立完善城市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体系,编制完善城市供水、供气、供电、桥梁等重大事故和受灾应急预案,以及电网大面积停电时城市供水、照明系统的应急预案,强化市政基础设施抗灾设防管理,加强供水水质监管,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努力降低事故发生率,维护社会稳定。

    第五,强化建筑安全生产监管。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目标考核,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建筑市场主体各方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监管措施,提高建筑安全监管工作效能,加强安全工作制度建设和建筑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我区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要进一步做好农房安全工作,重视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安全,开展农村住房房产登记工作。

    第六,加快推进建筑节能。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快制订广西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健全建筑节能工作管理和技术标准体系,加强建筑节能工程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严格问责制,建立全区建筑节能工作长效的管理机制。加快建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和成果转化,加强建筑节能产业化基地建设,促进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进程,大力推广建筑节能先进适用技术,加强绿色照明工作。建设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发挥试点示范工程的引导和带动作用。

    (五)着力做强做大建筑业

    各地要将建筑业发展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认真研究解决建筑业改革发展中的问题,切实做好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

    一是转变经营体制和机制。建筑业作为一般竞争性行业,要完善政策体系,进一步加快国有建筑企业改制步伐和力度,争取在产权制度改革上取得突破。要明晰企业产权,建立多元产权结构,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着力构筑国有资产的退出机制,通过引入民营资产和其它优良资产,盘活存量资产,用好增量资产,增强企业实力和行业整体素质。

    二是加快培育龙头企业。要进一步研究和落实“扶优、扶强”政策,鼓励、支持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强强联合,整合资源,壮大实力。要鼓励优势企业和企业集团以资产和品牌为纽带,加快资本聚集,增强企业实力,逐步发展成为全区建筑业的龙头和骨干。要支持有实力的民营建筑企业、房地产企业通过兼并、收购、重组,组建企业集团,形成母子公司及控股或参股方式的企业形态,增强市场竞争力。继续扶持一批实力雄厚、管理规范、市场信誉好的建筑业企业晋升高等级资质。支持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附加值高的专业承包企业加快发展,抢占市场先机,增强发展后劲。各有关部门互相配合,采取措施,努力减轻建筑企业负担。

    三是加快实施建筑企业“走出去”战略。鼓励、引导建筑业企业在巩固提高区内市场占有率的基础上,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拓展区外、境外建筑市场。对以开拓区外、境外市场为主的建筑业企业,在办理资质申请、注册登记、评先评优等方面要给予适当倾斜并提供快捷服务。要建立起主管部门、驻外机构和企业“三位一体”联动服务和监管机制,积极主动地为企业开拓外埠市场创造良好环境及便捷服务。

    (六)要着力解放思想,努力提高行政效能

    做好今年建设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全局意识和加快发展的紧迫感,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抢抓机遇,应对挑战,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胡锦涛总书记在广西考察时,要求我区要在继续解放思想上迈出新步伐,在坚持改革开放上实现新突破,在推动科学发展上取得新进展,在促进社会和谐上见到新成效。当前,全区各行各业正在按照自治区党委的要求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我们一定要站在全局和时代的高度,把全区广大建设行业的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胡锦涛总书记和自治区党委的要求上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用科学发展观重新审视我们所走过的历程,充分认识继续解放思想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不断增强继续解放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用新思想新理念来推动新一轮大发展,在继续解放思想上迈出新步伐,以思想大解放推动我区建设行业的大发展。

    二要进一步加强作风效能建设。以落实“三项制度”为核心,以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为目标,加强制度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减少审批环节,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作风效能建设走上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按照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效能政府的要求,加强推进建设系统的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推进依法行政,转变干部作风,增强服务能力,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发展环境。

    三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城乡建设系统干部职工队伍整体素质。要加强理论学习、业务学习和实践学习,提高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把优秀干部选拔出来,委以重任,让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位置,把广大干部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加快发展上来。要加强党风政风和行风建设,勤政廉政,清正廉洁,严格遵守中央和自治区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树立建设系统的良好形象。

    同志们,今年全区建设系统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领会锦涛总书记在广西考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继续解放思想,锐意进取、顽强拼搏,以昂扬的精神状态,奋力开创我区城乡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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