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董树奎同志的讲话
——2007年4月6日于全国房地产市场秩序
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同志们:
刚才,建设部齐骥副部长代表八部门对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作了动员和部署,各级税务机关要配合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就税务部门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问题讲点意见。
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同时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于实现房地产市场健康规范发展,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各级税务机关都要高度重视这次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做好相关工作,通过开展对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和征管情况的检查,依法严厉查处房地产行业的税收违法问题,规范房地产市场税收秩序。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八部门《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针对房地产业涉税环节多、征管难度较大等特点,为了保证专项整治工作高效有序地开展,各级税务机关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和特点,建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协调机制,落实领导责任制,统一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
二要严格落实各项房地产税收政策和税收征管措施。近年来,各级税务机关认真贯彻国家的税收政策法规,加强征收管理,对于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从全国看,工作并不平衡,税收政策法规和征管措施贯彻落实不到位的现象还存在。为此,各级税务机关要结合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将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和税收征管情况,作为检查重点,找出存在的问题和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对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处理。
三要加大对房地产行业的税务稽查力度。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7年税务检查的工作要求,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专项检查或专案检查,依法严厉查处房地产企业偷漏税行为,选择一些典型案例予以曝光,涉嫌偷税的要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四要加强协调,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各级税务机关既要加强机关内部法规、稽查、征管、税政、监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又要加强国地税之间,税务与建设、国土、财政、审计、公安、检察、工商、发展和改革委等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规范执法、查处违法的合力。要积极主动地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各级地方政府的理解和支持。
五要加强督促检查。各级税务机关要及时组织督导组、复查组,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及时总结经验,及时改进工作,一些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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