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推进城乡清洁工程迈上新台阶 自治区“城乡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副组长 宋继东 (二00八年五月六日)
尊敬的郭书记、马主席,各位领导,同志们:
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2006年9月,自治区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实施了以治理“五乱”为重点的“城乡清洁工程”。着力解决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问题,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全面提高城乡环境质量,改善人居条件和投资环境,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下面,我代表自治区“城乡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将全区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进展情况和主要做法及下一步打算向大会作汇报。
一、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进展情况和成效
“城乡清洁工程”实施一年多来,全区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全面开展,扎实推进。全区共清理陈年垃圾1亿多吨、占道经营113万多处、不规范广告200多万处,整治露天市场1万多个、工地乱象11.9万多处。在治理“五乱”的同时,各地拓宽投资渠道,增加投入,共投入44亿多元建设配套设施,新增农贸市场443个、停车场1409个、果皮箱9万多个,以及一批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城乡环境“脏、乱、差”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我区逐渐变得山清水秀地干净,城市逐步变得有品位,2007年南宁市荣获联合国人居环境奖,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干部作风转好。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亲临一线、靠前指挥,广大干部转变作风,走出机关,走下车子,走进小街小巷,体民情、重民生、顺民意、解民困。二是执政能力提高。各市县领导做好分工协调,努力做好城乡环境卫生以及关系民生问题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系统,加强对城乡应急处理基础工作的日常检查和工作考核,行政机关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得到很大提高,深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称赞。三是城市管理有序。过去由于疏于管理,乱搭乱建、乱摆乱放等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市县容貌较差。自治区出台10个管理文件后,形成一套完整的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使城市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城市迅速变得井然有序。四是企业信心增强。实施“城乡清洁工程”不仅净化了我们的居住环境,也净化了社会风气,转变了干部作风,提高了行政效能,改善了投资环境。“城乡清洁工程”成为响当当的品牌,使企业和投资者更有信心。五是市场经济活跃。“城乡清洁工程”的实施,使人居环境变美,吸引了外地人前来定居,吸引了更多的投资商、客商和旅游者,特别是以房地产、旅游、商品流通为代表的现代服务业拉动了第三产业的强劲增长。六是城市形象提升。我区在外省人的眼中就是“老、少、边、山、穷”的落后印象,开展“城乡清洁工程”后,全区城乡面貌迅速改变,让大家刮目相看,比广西发达的很多省份先后到广西考察“城乡清洁工程”的做法,高度赞扬自治区党委、政府加强城乡管理取得的成效。七是城乡差距缩小。随着“城乡清洁工程”向城郊延伸,向乡镇延伸,中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加快,乡镇环境得到靓化,城乡差别开始缩小。八是居住环境改善。规范管理后,做到垃圾入桶,街道洁净;摊点入市,还路于民;车辆入场,交通顺畅;广告入栏,空间净化;工地入围,施工文明;逐步改变农村版,建设城市版,城市随之变美、变靓,营造出一派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局面。九是市民素质提高。把“城乡清洁工程”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效结合,市民的思想观念和生活习俗发生了明显变化。十是民风悄然变好。通过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人们逐渐改掉了原有的不良习惯,主动制止乱丢垃圾等不文明行为,文明意识明显提高。
实施“城乡清洁工程”以来,我区城乡面貌焕然一新,有力地推动了我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成为我区推进民生工程的亮点,我区成为全国城乡环境“清洁、整齐、优美”的省区之一,得到了中央的肯定和各界群众的赞扬。
二、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主要做法
在实施“城乡清洁工程”中,全区各级各部门从实际出发,不断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主要做法是:
一是制定规划,形成完整的工作机制。2006年12月以来,自治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相继出台了《关于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决定》、《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规划(2007-2011年)》等10个重要的政策文件,提出了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总体要求、具体目标和任务措施,形成了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比较完整的工作机制。上述有关文件出台后,全区各地结合实际加以具体化,制订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实现管理有标准、执法有依据、工作有章法,有力地推动了“城乡清洁工程”的实施。
二是求真务实,引导群众踊跃参与。我们坚持从解决实际问题入手实施“城乡清洁工程”,重在解决影响市容镇貌和群众生活的“老大难”问题,抓住重点、化解难点、疏堵结合,顺畅道路,整治环境,规划建设一批农贸市场和市政设施等,经过整治,我区大多数城镇“脏、乱、差”现象基本根除,市容环境明显改善,街道洁净、交通顺畅、空间净化、施工文明、城市变美、市容变靓,广大群众耳闻目睹,亲身体验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带来的好处,既由衷地赞扬“城乡清洁工程”是一件“为民造福的事”、“共产党做的好事”;也积极投入其中,成为清洁工程的生力军。
三是多方联动,形成推进合力。自治区建设厅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和职责,有条不紊地推进工作。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组织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舆论监督,做好经验总结和问题曝光;自治区爱卫办以城乡卫生创建为载体,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的综合治理和除四害活动,推动以农村改水改厕为重点的农村环卫改善工作;自治区环保局开展“倡导绿色文明,实现‘城乡清洁工程’长效化”等主题活动;自治区教育厅组织开展创建“卫生学校”和“安全文明校园”活动,让“城乡清洁工程”“进教材”、“进家庭”、“进社会”;我区铁路沿线12个市与柳州铁路局、地方铁路公司、沿海铁路公司等协商,签订了广西境内铁路沿线清洁工程路地互保共建协议;自治区公安厅制定了《全区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等。各地建立工作班子,强化整顿市容市貌、改善城乡环境卫生中的信息收集、信息传递、信息反映和问题处理等环节的工作,形成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是加强督查,严格问责。在实施“城乡清洁工程”中,为加强督察工作,成立了自治区“城乡清洁工程”督察队、驻市督导组和专项检查组,对各市、县、乡镇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工作进行督察指导,督察队对全区市县实施督察140次,发出督察函246份。其中,对严重不负责任、完不成治理任务的有关人员,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乡清洁工程”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进行严肃追究,起到了极大的震动作用。各市都明确职责,实行“分片包干”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督察活动,全区各市开展督察活动次数达2800多次。自治区建设厅将厅机关16个处室和厅属二层单位编成若干督察组,对全区“城乡清洁工程”工作进行督查;督察队与媒体记者联合,经常对各市、县、乡镇进行督察指导,并及时提出整改建议。
五是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各地坚持疏堵结合,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管理同步进行,严管重罚与方便群众有效结合。为满足群众需要,切实解决整治工作中出现的民生问题,各地都重视加快城市配套设施的建设,完善城市服务设施功能。南宁市加快规划一批农贸市场,“引摊入市”,确保群众充分就业。桂林市把“城乡清洁工程”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同步进行,加强中心城区的规划编制研究及实施管理。钦州、贺州、防城港等市加强停车泊位的规划建设,有效地规范了车辆的停放等等。
六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宣传、建设部门,以及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城乡居民文明素质。特别是各级新闻媒体,普遍开设专题和专栏,对“城乡清洁工程”进行跟踪报道,营造了有利的舆论环境,调动了城乡居民普遍参与的积极性;机关、企事业单位及时宣传报道本部门“城乡清洁工程”的实施情况;各大中小学校也普遍组织学生参加“城乡清洁工程”的宣传与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城乡清洁卫生意识。自治区建设厅开设“城乡清洁工程”专项网站,及时传达自治区的重要决策、指示精神,传递最新工作动态。由此,我区初步形成了城乡居民共同参与清洁工程的社会氛围。
“城乡清洁工程” 的实施,开创了经济后发展地区迅速改变面貌的新途径,阶段性成果显著。但我们依然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县级污水、垃圾处理等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尚在起步;各地市容环境整治进展不平衡,责任区管理不够到位,尤其是“城中村”、城郊结合部,“脏乱差”现象还没得到有效遏制,相当多的乡镇、村屯环境整治刚刚起步;一些地方长效机制尚未建立,部分市县一级政府的综合协调指导机构人员涣散,经费没有落实,局部地区 “五乱”现象出现反弹。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打算
我们将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按照“政府组织、部门牵头、全民参与、集中整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动员全社会力量,进一步加强全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一)抓根本,提高素质
“城乡清洁工程”的根本,是广大群众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卫生素质的提高。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宣传教育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加强宣传。发挥各级新闻媒体的宣传媒介作用,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宣传网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通过开设专题和专栏等形式,多方位、多视角地宣传“城乡清洁工程”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要求;宣传普及城乡环境卫生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增强群众文明卫生意识;宣传各地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做法、效果、经验以及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带动广大群众关心、支持、积极参与城乡清洁卫生运动。二是开展“城乡清洁工程”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发挥教育系统在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活动中示范和带头作用,将“城乡清洁工程”纳入学校经常性教育,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在广大社区和农村居民中宣传普及环境卫生意识,提高参与城乡清洁卫生运动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抓源头,完善设施
我区城乡环境“脏乱差”现象短时内难以得到根本整治,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滞后。要按照《城乡清洁工程实施指导意见》的要求,以完善功能为目标,标本兼治,完善设施,尤其是采取治本性的工程建设措施,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一是加快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紧紧抓住国家加大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政策支持力度的机遇,积极争取中央国债资金、以奖代补资金,加大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投入,大幅提高我区污水和垃圾处理水平。今年下大力气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尚未建成污水处理厂的设区城市年底前应建成投运,并做到管网配套;常住人口5万以上的县市也应全面启动污水处理厂建设;已经完成前期工作的污水处理厂,应尽快开工。今年内,所有地级市都必须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厂);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钦州、贵港、玉林等市的城市建筑垃圾运输达到密闭化要求。各市、县应落实辖区范围的各镇(乡)建成1个垃圾集中收集与转运站(点);改建和新建排水设施,基本消除城市积水点。二是加强农贸市场、停车场、小街小巷等设施的建设。各市县应进一步做好“引摊入市”工作,规范小区便民农贸市场工作;整顿现有停车场,提高现有停车场利用率,并严格按照停车秩序管理规划加大停车场建设力度。加快市政道路与管网、公园绿地、城市照明等配套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的服务能力。三是加强查处违法违章建设行为。做好拆除违法、违章建(构)筑物普查调研和拆除计划。根据不同情况和相关程序,完成主、次干道和重点区域内违法、违章建(构)筑物的拆除工作,其余的拆除工作应按计划持续展开。积极推动“城中村”改造。四是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结合新农村建设,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快实施乡村清洁工程”的要求,突出抓好村屯规划,加强村屯道路建设,整治村庄环境,推动改水改厕改厨、硬化道路、植树绿化、处理垃圾,使“城乡清洁工程”向农村延伸。
(三)抓规划,强化管理
规划是龙头,实现“城乡清洁工程”目标的关键,是对城市的规划布局要合理、设施要配套,管理要跟上。一是做好专项规划。根据自治区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五年规划,抓紧编制市政、环卫、绿化、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等专项规划,完善相关管理规章制度,推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年内各市县应完成农贸市场规划的编制。制定市场内部的日常管理办法和检查标准,并严格按照市场规划的布局进行建设;完成停车秩序管理规划的编制;完成雨污排水专项规划的编制;完成研究制定应对城乡环境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工作;全面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对新建、扩建、改建城市道路中各种管线及设施的建设进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做到管线入地、同步建设。二是做好市政配套设施的规划布局。城镇总体规划的修改,应结合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安排好城镇基础设施和市政设施的规划布局,提高规划管理水平,切实改变“农村版”城市状况。研究制定区域分类管理规划,科学确定各区域的管理标准,推行目标管理,增强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编制的规划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各地应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制定分步实施计划,坚持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尽快使环境建设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三是疏堵结合,引摊入市。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在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做好市场管理和用好政府补助就业岗位资金,使商贩进得去,租得起,群众也感到方便。针对马路摊贩存在的实际情况,顺民所需,因地制宜,适当设置过渡性临时市场,在提倡便民服务,为无固定经营场所的低收入经营者和自产自销的农民提供经营条件的同时,管理部门应通过与市场经营者签订责任书,对未履行责任的,依照双方约定的处罚条款进行处罚等措施,规范经营行为。四是加强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对交通秩序、违章广告的综合治理,规范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和城市户外广告、牌匾、霓虹灯的管理。要把城市水系、城市旧区与城乡结合部纳入城市环境整治范围,继续开展专项整治,清理卫生死角,拆除乱搭乱建,规范容貌秩序,改善人居环境。五是加强城市综合管理。积极借鉴发达城市的先进经验,加快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争取年内大部分地级市城管的技术手段取得新突破,推进城市管理现代化,提高城市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学习新加坡等先进城市多元化城管执法改革经验,引入企业参与城市管理,推进城市保洁市场化,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
“城乡清洁工程”是一个系统工程,关系到民生、和谐和我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我们相信,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几年努力,我们广西一定能够成为全国最干净的省区。我们“城乡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将继续坚持亲民、便民、利民的原则,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挥综合协调作用,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全面提高城乡环境质量,以崭新的城乡面貌迎接我区五十年大庆,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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