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政务公开 行业资讯 信息服务 在线办事 专题专栏
欢迎光临广西建设网     
  计划统计 | 建设工程 | 勘察设计 | 建设科技 | 村镇建设 | 规划园林 | 城市建设 | 房 地 产 | 建筑安全 | 工程造价 | 工程检测 | 培训注册 | 墙体革新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行业资讯-->建设工程-->详细信息
 
重大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审核将由公安消防机构进行
2008-6-25 11:21:14   来源:新华网
    24日开始审议的消防法修订草案规定,对发生火灾可能造成特别重大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建设工程以及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

    消防法修订草案原来将现行消防法关于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文件由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规定,改为由有关中介机构审核,公安消防机构可以抽查。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地方、部门、企业事业单位认为,这样修改,体现了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是必要的。

    但有些常委会委员和地方、部门、企业事业单位认为,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事关公共安全,在目前一些中介机构的执业行为还不规范的情况下,不宜交由中介机构审核,仍应由公安消防机构负责审核。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同内务司法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安部研究,考虑到有些大型公众聚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特别重大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对这类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仍由公安消防机构负责组织审核比较妥当。

    据此,法律委建议,将修订草案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的规定修改为:一是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二是对发生火灾可能造成特别重大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建设工程以及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记者陈菲、张晓松)


投稿】【打印】【关闭】  





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

辽宁丹东天桥沟国家森...

毛泽东、邓小平、江泽...

码头工人孔祥瑞


本月点击排行
·关于公布2008年第11批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 (09.10)
·关于公布2008年第9批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结果的公告(9... (09.10)
·关于房地产行业资质核准审查结果的公告(96号) (09.09)
·关于处罚2008年上半年质量安全层级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 (09.19)
·关于举办2008年建筑节能岗位培训班的通知 (09.11)
·关于二〇〇八年全区建设系统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09.28)
·关于2008年全区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及建筑市场检查情况的通... (09.24)
·关于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公告(99号) (09.27)
·关于举办最新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和《建筑抗... (09.18)
·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 (09.16)
·广西建设厅厅史展示厅征集设计方案 (09.19)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全面推进城镇污水... (09.18)
·2010年上海世博会广西联络小组办公室召开会议(图) (09.12)
·广西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公示(17号) (10.06)
·广西建设厅:举办多项活动 过好传统节日(组图) (09.10)
·习近平:改革开放30年党的建设回顾与思考 (09.09)

关于本站入网服务网上广告本站导航联系我们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主办
广西建设信息中心承办 业务电话(0771)2260122、2260125 传真(0771)2260125
桂ICP备05001677号
webmaster@gxcic.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