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山西省财政计划安排39项重点节能项目和重点节能工程,项目完成后可节约128万吨标煤。”省财政厅8月21日宣布。据介绍,39个项目总投资达20.47亿元,其中1.2亿元由省财政通过以奖代补形式下达。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刚刚发出的“2008年节能专项资金下达通知”,为推动节能降耗,山西省投资20.47亿元实施39个节能项目。
"这些项目包括年产5万千瓦大功率LED光源及照明系列产品的生产线技改绿色照明工程,还有山西省煤焦钢铁化工等传统工业的能量系统优化、余能利用工程,燃煤工业锅炉改造工程、煤矸石综合利用工程、余热余压利用工程。"山西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副处长常锦全介绍说。
另外,总计20.47亿元的项目投资中,1.2亿元由省财政通过以奖代补形式下达,其余资金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各市财政局,需在10个工作日先拨付以奖代补资金的70%,其余30%的资金,等项目验收、第三方审核机构对项目实际节能量进行审核,省经委与省财政厅复核认定后再拨付。"山西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提出。
同时强调,项目单位需签责任书,对项目节能量及有关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以及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的企业,山西省财政厅将扣回节能专项资金,同时要将企业名单在社会上曝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