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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强塘”工程逐级签订责任书
2008-8-27 9:13:27   来源:中国建设报
    浙江省政府决定实施“强塘”工程,由省到市、县、乡、村,逐级层层签订责任书,以确保全省水库、海塘、江堤的安全稳定。  

  浙江省地处东南沿海,一向是台风的多发省份,新中国成立以来已受台风影响约200次,今年已经遭遇了“海鸥”、“凤凰”等台风的明显影响。1997年第11号台风过后,全省人民“砸锅卖铁”兴建了1400公里标准海塘。就像机器运转久了要维护、加油一样,病险水库、海塘、江堤等都要全面“升级”。据了解,浙江将在3年内完成三类坝库和重点小型二类水库除险加固,搞好海塘、江堤加固维修和配套工程建设,开展病险山塘整治并建立健全巡查制度。  

  浙江省政府在近日与各市及省级部门签订的责任书中明确提出,建立完善“强塘”工程组织责任体系,市、县、乡、村要逐级签订责任书,分解落实“强塘”工作责任。各级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也是直接责任人。每项工程都必须落实领导责任人和技术负责人。  

  此外,各市年度实施计划建设任务要逐项分解到建设单位,要明确各项工程完成时间、质量标准、资金筹措方案,加快建设,保证质量,确保年度计划完成率和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加快易涝常灾地区的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县以上城市防洪按规划达标,城市扩大区防洪排涝工程同步达标。(岳德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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