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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下午,秀峰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在区政府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有区政府宁副区长、区城乡清洁办、区市容局、秀峰交警大队、秀峰工商局、区城管大队、秀峰街道办事处、丽君街道办事处、甲山街道办事处等各单位的分管领导。
会上,区市容局康局长传达了自治区马飚主席7月初在我市调研时对城市户外广告整治的重要指示精神,分析研究了我区当前户外广告整治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并用图例生动形象的讲解了户外广告整治的标准,以及部署户外广告整治工作进度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是宣传阶段(7月15日至8月26日),主要是对单位、店铺业主进行宣传、发放宣传告知书、整改通知书;
第二阶段是自行拆除阶段(8月27日 至9月10日),主要是督促商家店铺对不规范的门面招牌、牌匾、广告招贴进行拆除和整改;
第三阶段是强制拆除阶段(9月11日至10月20),主要是对未进行整改的不规范门面牌匾按规定进行强制拆除;
第四阶段是总结提高阶段(10月21日至11月15日),主要是对前期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做好巩固提高工作。
最后,区政府宁副区长对户外广告整治提出了以下四点要求:一是要求各相关单位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二是要求秀办、丽办、甲办三个办事处配合做好各个门店的调查摸底,做到心中有数,并配合整治组进行拉网式的宣传教育;三是要求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四是要求各单位一定要各司其责、狠抓落实。特别强调秀办是桂林的城市窗口,此次整治是重中之重。 (秀峰城乡清洁办 梁顺荣 冷柔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