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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将实施统计报表制度
2005-12-13 8:37:49   来源:中国建设报
  记者从12月7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建设工程监理统计工作会上获悉,经国家统计局批准,今年起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将实行统计报表制度。实行该项制度,可以准确了解全国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的基本情况,为政府部门、企业和行业组织等提供信息服务。目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建设部已制定《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制度》。

  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为部门行业统计,由国家统计局批准,建设部负责组织实施。填表内容包括:《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基本情况》、《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人员情况》、《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业务情况》、《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财务状况》四项内容。填报范围:凡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企业都应执行本报表制度。企业应按照全国标准和统一编码填报报表,并按规定时间上报。

  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在非企业属地设立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分支机构(无独立建设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的),由持证单位汇总上报。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设立的从事非监理活动的分支机构,包括从事造价咨询、高科技产业及其他多种经营的子公司,凡拥有50%以上权益性资本或者有控制权的,由该监理企业统一填报本报表(填报口径按《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财会字[1995]11号执行)。监理企业不汇总下属具有独立监理资质证书企业的年报数据。

  报送方式:以书面和电子数据两种形式填报。填报企业应于2006年2月底前将电子数据上报建设部网站(WWW.cin.gov.cn),同时按属地化原则将书面资料报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地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军队系统的企业报总后营房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总后营房部对所辖企业上报数据进行审核并汇总后,于2006年3月底前报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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