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日前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计划年内安排3400万元人民币财政资金,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根据实施方案,广州市政府年内将安排2400万元资金推动7个区(县级市)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主要用于各区(县)垃圾收运设施采购等启动资金;此外,市财政将再安排1000万元资金推动农村“清洁百日行动”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该市有关负责人表示,计划到2014年底,广州市各区、县级市自然村(经济社)将基本建成或形成密闭、环保、高效的生活垃圾收集点和收运方式,实现农村垃圾标准化规范化清运处理体系覆盖面100%。据了解,目前,广州市除131个纳入城区管理的街道,还有35个镇、1153个行政村、6268个自然村,农村人口达265万人,覆盖5个行政区、2个县级市,地广人多。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存在标准不高、投入不足等问题。此次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能力,将极大改善农村卫生条件。
实施方案提出4个发展目标:一是保证配套设备到位。2012年底,每个自然村(经济社)至少建成一个以上生活垃圾收集点,实现“一村一点”;2013年底实现“一镇一站”(垃圾转运站);2014年底达到一区(县)一场(垃圾无害化填埋场或焚烧厂),实现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二是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处理率100%。三是2014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四分法”:可回收垃圾、厨余(含易腐有机等可堆肥)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是积极建设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回收网络。(王华 成广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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