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美丽广西·清洁乡村”专栏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规划设计下乡服务活动方案》的通知(桂建村镇〔2018〕48号)
2018/7/20 10:19:15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字体:  】【颜色: 绿

桂建村镇〔2018〕48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规划局: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定》精神,解决我区乡村规划设计存在规划沿用城市理念、农民参与程度低、规划难以落地实施,农房建设缺乏图集引导、风格各异、没有特色,乡村规划设计人才不足、缺乏乡村生活经验、设计成果不接地气等问题,我厅决定开展规划设计下乡服务活动。现将《广西规划设计下乡服务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7月20日

广西规划设计下乡服务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定》精神,转变乡村规划设计理念,规范农房建设,塑造特色风貌,推动乡村规划设计为农、助农、惠农服务,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就开展规划设计下乡服务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规划设计下乡服务活动,转变乡村规划设计理念、锻炼规划设计人才,提供切合乡村实际、群众乐于接受的规划设计成果;增强基层干部的规划建设管理能力,提升农民群众的认识水平;积累经验,探索做法,构建长效机制,提升乡村风貌水平。

    二、主要内容

    成立服务小分队,以“点面结合”的方式开展规划设计下乡服务活动。“点”即下沉至一个县(市、区)开展服务,具体服务一个乡镇和3个以上村屯;“面”即对所服务的设区市开展市域范围内的乡村风貌摸底调查,研究编制市域范围风貌分区管控要求和各不同区域的农房建设图集。主要内容如下:

    (一)扎实开展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自治区党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定》,牢固树立乡村规划设计为农、助农、惠农思想,将活动与小分队所在单位的党员教育、精准扶贫等工作相结合,以扶贫工作准则和要求推动活动有序实施。下乡服务小分队要深入基层、深入农村、深入群众,了解农村的生活、倾听群众的诉求、学习地方的文化,转变思想认识、转变设计理念、转变工作作风,在活动中接受教育,在教育中升华认识;具备条件的可与农民开展“同吃、同住、同劳动”。活动结束后,小分队成员应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交个人心得体会,小分队应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提交活动总结。

    (二)精心编制建房图集。按照分级分类分区域的原则精心编制农房建设图集。其中,分级是指按照建房投入不同采用“基本型、小康型、舒适型”等类型编制;分类是指按照农房层数、外墙饰面材料(包括清水砖、涂料、瓷砖等)区别进行编制;分区域是指依据设区市所划定的风貌管控分区进行编制。应以不同的风貌分区为基础,按照建房层数、外墙饰面材料差别,分别设计不同投入等级的建房图集。图集应针对乡村生产生活特点,注重实用、经济、美观,建筑方案、平面布局、结构和外观,充分考虑地域特色和传统文化,与地形地貌融合,体现农村基本元素,彰显现代气息,满足农民对现代农村生活的期盼;建筑材料尽量就地取材,节能环保。活动结束后,小分队应提交所服务设区市的分级分类分区域农房建设图集(包括结构施工图及投资概算)。

    (三)协助构建长效机制。小分队指导所服务的县(市、区)建立完善乡村规划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压实县、乡镇主体责任,优化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机构服务职能和管理效能,推动农房建设办证和违法建设查处有效开展;要指导所服务的村屯建立完善村民自治管理机制,组建村民规划建设理事会,优化人员结构和议事流程,制定村规民约,突出建房约束,推动乡村治理体系新发展。

    (四)深入实施“五个一”活动。

    ⒈ 指导完成1个县的县域乡村规划编制。指导所服务的县(市、区)完成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建立规划实施的保障机制,落实居民点布局。

    ⒉ 指导完成1个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导所服务的镇完成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基本落实镇区地块的用地使用控制和环境容量控制、建筑建造控制、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交通活动控制和环境保护规定等要求。

    ⒊ 完成一批村庄规划编制。按照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要求,至少完成3个以上的村庄规划编制;完成试点村规划编制和旧房改造方案、新建农房图集编制;组织村庄群众开展农房建设培训,引导农民树立正确的建房观念。

    ⒋ 举办一场农房建设培训。举办主要由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乡镇干部、村委干部和村庄协管员参加的农房建设培训,提升各级管理能力。

    ⒌ 培训一批农村建筑工匠。结合年度全区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讲授规划设计基础知识和建筑安全常识等;开展砌筑、浇筑等实操培训,提升农房建设水平。

    三、活动安排

    (一)人员构成。全区成立14支规划设计下乡服务小分队,分别对口服务14个设区市。每个小分队成员为7-8人,原则上包括2名规划专业、2名建筑专业、1名结构专业、1名景观专业及1名设区市乡村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其中,分设有规划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设区市建议各派一名人员参与),成员年龄应在45岁以下,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和5年以上工作经验。

    (二)分组安排。

    ⒈ 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玉林、来宾等7市的小分队由市级住房城乡建设委(局)或规划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参与,从本地规划设计单位抽调人员组建,并在本地开展规划设计下乡服务活动;各地牵头部门原则上由下乡服务小分队的主管部门承担。

    ⒉ 其他7市小分队由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统一安排。其中,广西城乡规划设计院负责服务百色、贺州等2市;广西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负责服务河池、崇左等2市;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负责服务贵港、钦州、防城港等3市。

    (三)活动时间。活动自2018年7月份启动,10月份基本结束,为期3个月。其中,7月份为准备阶段,8-9月份为实施阶段,10月份为总结阶段。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规划设计下乡服务活动,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乡村风貌提升工作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技术指导组组织实施。各规划设计单位要站在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的高度,抽调认识高、业务精、有热情的骨干人员组建下乡小分队;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规划)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和协调配合,做好必要的保障工作,并加强对小分队的管理,确保活动顺利实施。各下乡服务人员要服从服务市、县的部署安排,保持充足的干劲和饱满的热情,按时提交活动成果,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要求,确保活动取得实效;鼓励各地优先选择与小分队所在规划设计单位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共同推动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提升。

    (二)加强经费和工作保障。

    ⒈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按照一定标准安排每名服务队员在下乡期间的生活补助;

    ⒉ 各小分队的工资待遇由原单位解决;

    ⒊ 下乡期间的交通、住宿等费用由原单位解决;

    ⒋ 下乡服务期间因工作需要而产生的教室、培训设备和场地等租用由市、县协调解决;县域乡村建设规划、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由县(市、区)自行委托设计单位,小分队负责技术指导和协助;村庄规划和农房改造图集由小分队完成;

    ⒌ 农房建设图集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由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农房建设图集的公开征集,将征集作品与各小分队作品汇总后,组织专家评审和社会投票,依据票选排名,确定最终推广使用的图集;对获得推广使用的图集给予一定标准的奖励;

    ⒍ 参加本次下乡服务的队员可以按照实际工时或每天8学时计入当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具有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的队员视同周期内继续教育学时。

    (三)加强宣传引导。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选取部分县(市、区)开展下乡服务活动的跟踪拍摄和过程记录,全面反映活动历程,真实记载活动成效;负责总结提炼和宣传推广活动开展的经验成效,以及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各市、县要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各方力量广泛宣传下乡服务活动的意义、成效和典型经验,以宣传带动乡村规划建设管理认识提升。

 
打印】【关闭
版权所有: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  制作维护: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
电话:0771-2260025  电子邮件:gxcic@gxcic.net
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8号建设大厦14楼  邮政编码:53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