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广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政策解读
《关于培育广西特色小镇的实施意见》解读材料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2017/7/28 17:10:09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字体:  】【颜色: 绿

    一、《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内容共分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创建程序、支持政策、保障措施等五个部分。其中:

    (一)总体要求:从推动县域经济发展、提升县域城镇化水平和促进小城镇发展的角度阐述培育特色小镇的重要意义,提出了广西特色小镇培育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等三项内容。明确到2020年,培育30个左右全国特色小镇、建设100个左右自治区级特色小镇以及建设200个左右市级特色小镇;以特色小镇为载体,培育特色产业,做强特色优势企业,建成百个经济(生态)强镇,激活2000亿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逐步完善适应特色小(城)镇发展的机制体制。

    (二)主要任务:包括五个方面,一是构建科学合理的培育体系。提出按照自治区、市两个层级,分为培育小镇、建设小镇和命名小镇三个阶段,实施分级培育、动态管理。二是开展“五位一体”规划建设。提出按照产业、生态、文化、旅游、基础设施等要素融合发展、协同推进的“五位一体”方式创建特色小镇。三是开展“一业主导、多业联动”产业培育。提出每个特色小镇要重点发展一个主导产业及2—3个联动产业;加大龙头企业扶持力度;加快特色小镇产城融合等要求。四是推进特色产业创新驱动。提出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立健全创新保障体系等要求。五是完善特色小镇发展机制体制。重点在扩权强镇、完善乡财县管财政制度、“园镇合一”试点、企业为主体的特色小镇建设和管理、运营模式和金融支持等方面提出要求。

    (三)创建程序:包括组织申报、审核公布、年度评估、验收命名等程序和要求。

    (四)支持政策:重点在建设用地激励、补助资金激励、财税优惠激励、人才培育保障、其他奖励激励等五个方面提出政策措施。

    (五)保障措施:重点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等方面提出要求。

    二、《实施意见》的亮点和特点

    (一)标准明确。在定义上,强调特色小镇是指相对独立于城市中心区,具有明确产业定位、文化内涵、旅游和一定社区功能的发展空间平台;明确广西特色小镇主要以建制镇(乡)、产业园区、现代农业核心示范区、特色旅游集聚区等为载体进行培育。在产业类型上,强调要细分特色小镇产业类型,选择一个具有地方特色和明显优势的细分产业作为主攻方向,防止特色小镇 “一哄而上”“遍地开花”,避免同质竞争。在硬件要求上,要求每个小镇都要实现突出一个主题文化品牌,建设一个文化场馆,打造一个小镇公园,形成一个具有独特文化肌理和建筑风貌的小镇核心区文化展示“四个一”的目标,并要求工、农、贸、新兴产业类小镇需按照3A级景区标准建设,休闲旅游、健康养生类小镇需按照4A级以上景区标准建设。

    (二)程序严密。对培育体系和实施步骤作了严密部署。培育层级上分为自治区、市两级,列入市级培育名单的特色小镇才能进入自治区级培育名单。实施步骤上采用培育小镇、建设小镇和命名小镇三个阶段动态管理,培育期完成并经考核达到预期成效后,方可转为建设小镇,否则再培育一年,次年考核仍未达到成效的,退出培育名单;建设周期为两年,两年后达到预期成效并通过验收的,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命名;未通过验收的,延期一年,年底仍未通过验收的,取消特色小镇建设资格,收回财政资金。

    此外,还对特色小镇的建设规模、资金投入和资金投向提出要求。在建设规模方面,原则上按1—3个平方公里进行建设;在资金投入方面,原则上轻资产型(生态、文化、旅游等)社会投入要达到8亿元/每平方公里以上,重资产型(工业、贸易等)社会投入要达到16亿元/每平方公里以上;在资金投向方面,严格控制特色小镇的房地产开发,防止“变相圈地”和以特色小镇建设为名变相实施房地产开发。

    (三)措施有力。为保障特色小镇培育发展,《实施意见》从土地、财政、税收、人才、绩效等方面提出了有力的支持政策,包括:在建设用地上,给予用地指标的保障及奖励措施、集约节约用地的优惠;在财政补助上,自治区财政按照每个特色小镇培育资金2000万元予以奖励;在税收上,享受自治区统筹推进重点项目优惠政策,优先获得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银行长期低息贷款;在人才培育上,从引进、培养、保留等方面建立相关制度;在地方政府绩效上,对每年开展评估,对排名前10位的特色小镇的县级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打印】【关闭
版权所有: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  制作维护: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
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8号建设大厦14楼  邮政编码:53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