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质量检测、异地实验室
一、出台背景
当前我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迅猛发展,检测机构特别是异地试验室数量逐年增加,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截至目前,我区共有272家检测机构,其中异地试验室有87家,占比为32%。
通过与总部共享技术人员和试验设备等资源,异地试验室仅通过计量认证即可快速成立和开展业务。然而,从近几年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中发现,异地试验室成立以后,普遍存在常驻技术人员数量不足、素质偏低、管理不善等问题,总部对其异地试验室的管理逐渐失控。
为明确异地试验室的建立标准、提高异地试验室的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落实检测机构总部的管理责任,我厅启动了本通知的起草工作。
二、出台依据
(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
(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四)《关于推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实施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的通知》;
(五)《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信息管理办法》。
三、出台目的
(一)统一标准。强调异地试验室的独立性,明确其开展检测业务所需的人员、设备等条件必须符合资质要求。
(二)加强管理。将异地试验室纳入广西建设工程检测监管信息系统进行统一管理,进一步落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各项规范性文件要求。
(三)落实责任。明确异地试验室的处罚措施,督促检测机构加强对其异地试验室的管理工作,落实检测机构的主体责任。
四、主要内容
本通知主要内容有十条。第一条明确了异地试验室的定义;第二条明确了检测机构对其异地试验室的内部管理要求;第三、六条:明确了异地试验室的人员、设备和资质要求,强调人员和设备的独立性;第四条明确了异地试验室的业务范围;第五、七、八条明确了主管部门对异地试验室开展检测工作的具体要求,以及异地试验室必须遵守的各项管理规定;第九条明确了异地试验室的信息变更程序,通过信息化手段保证异地试验室各项条件始终符合资质要求;第十条明确了对存在问题的异地试验室的处罚措施。
政策文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异地试验室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建发〔2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