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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三年作战方案政策解读材料
2018/7/21 15:03:06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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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生态环境、基础设施

问题一:起草《广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三年作战方案》的背景和过程是什么?

答: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打好广西生态环境保护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批示指示和有关会议精神,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积极开展《广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编制等工作。2018615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成立作战方案写作小组,着手收集相关材料及编制方案大纲。619日,由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发文收集相关部门所需基础数据。620日,协助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召开了方案提纲研讨会,明确方案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623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组织召开方案专题研讨会对本方案(初稿)进行讨论,会后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结合参会人员意见对方案进行了补充完善。629日—73日,征求各设区市及自治区各相关部门意见形成方案。

问题二:该《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广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主要内容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以及因地制宜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布实施、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建管并重长效运行等基本原则。

第二部分为工作目标,明确了水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湿地及自然保护区防护、生态环境监测等五大类目标,全面推进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

第三部分为主要任务,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从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利用设施建设、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危险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培育畜禽粪污利用第三方服务能力、实施农村有机垃圾沼气化处理、湿地保护修复建设、自然保护区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设施建设六大类14个方面确定了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任务,明确了牵头配合责任单位。

第四部分为保障措施,提出加强组织领导、简化审批流程、加大资金筹措、创新体制机制、加强项目管理、强化考核监管六方面举措,确保推动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我区生态环境污染防治能力。

问题三:如何理解“镇镇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园区污水处理”?

答:方案确定了2020年力争镇镇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工作目标。目前,全区共有799个镇,扣除已纳入城市(县城)规划建设范围的101个,以及“十二五”、“十三五”时期已建的434个建制镇,尚有264个建制镇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已全部纳入本方案实施。同时,明确规定到2020年底,106个自治区级以下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全部建成。

问题四:如何解决资金问题?

答:方案共涉及六大类14个行业,总投资约397.779亿元。其中,拟争取中央财政资金6亿元,需自治区财政补助106.563亿元(包括已落实的3.87亿元),地方配套资金约69.74亿元,企业自筹等其他资金约221.476亿元。结合各部门的资金需求,初步可以分为5种类型。

第一类是中央或自治区财政为主,地方配套为辅(沿用以前做法)。如镇级污水处理设施,每个镇按照1000 万元安排补助,不足部分由当地自筹。

第二类是中央或自治区财政给予适当激励,地方自筹为主。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议按处理设施总投资的20%给予奖励,通过政府引导推进设施建设。

第三类是中央或自治区财政给予适当补助,企业自筹为主。如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项目建设需要企业自筹49.3亿元,中央或自治区财政给予适当补助0.5亿元;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企业自筹34.74亿元,中央或自治区财政给予适当补助0.4亿元。

第四类是已落实部分资金来源的,仍需中央或自治区财政继续支持的。如林业部门沼气工程设施建设按照现有资金来源渠道,参照目前在建项目的资金量,未来三年可以获得中央财政投入的资金总共1.7亿元。未来三年仍需包括中央、自治区等各级财政支持的资金量约为3.4亿元。

第五类是需要中央或自治区财政全额支持的。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设施建设需中央、自治区等各级财政全额支持的资金量为5.85亿元。

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广西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桂办发[2018]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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