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广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政策解读
《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等次评定办法(试行)》政策解读材料
2019/6/28 18:01:56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字体:  】【颜色: 绿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区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和“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推动广西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改革创新,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水平,引导、鼓励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和工程勘察设计人员创作出更多质量优、水平高、效益好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2019年6月x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了《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等次评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定办法》)。

    一、《评定办法》出台有什么重要意义?

    我区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开展“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工作,每两年评选一次,到2017年已经连续开展了十九届。该奖项是我区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自治区级最高奖项,涵盖了建设、工业、交通、能源、水利、林业、通信等21个行业。同时,获得该奖项又是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以及工程勘察、建筑设计行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优秀勘察设计奖等4项国家级奖项参评的前提条件。近年来,我区通过“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有效地激发了行业创作热情,提升了我区工程勘察设计水平,并向国家部委推荐了一大批优秀作品和先进个人,为我区建筑行业企业获得国家级大奖、提升市场竞争能力进而促进我区建筑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按照中央、自治区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有关要求,全区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进行了重新核定。由于名额有限,“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未能纳入自治区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为依法合规保障我区企业和项目参评国家级奖项,根据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有关规定,须将“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修改为“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等次评定办法”。同时,原《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桂建设〔2011〕6号)从2011年5月印发到现在已有8年时间,期间,国家和自治区对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已提出了新的要求。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2016年2月6日)提出,要“加强建筑设计管理。按照‘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突出建筑使用功能以及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环保,防止片面追求建筑外观形象”。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引导和支持设计下乡工作的文件提出,要引导更多优质的建筑设计资源服务基层,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改善乡村人居环境,并设置一定的比例,用于鼓励下乡人员承担的乡村建设项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桂发〔2016〕18号)提出,要“创新广西工程勘察设计评优活动”。“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所对应的国家级奖项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和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的“工程勘察、建筑设计行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优秀勘察设计奖”的评选办法已先后于2011年7月、2015年4月、2019年4月分别进行了修订,增设了专项工程奖,评选条件、要求等一些内容也进行了修改,因此,很有必要出台《评定办法》。

    二、《评定办法》重点修改调整的内容是什么?

    《评定办法》主要参考了25个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已出台的相关政策和文件,结合我区实际,重点修改调整了以下内容:一是调整了评定项目设置;二是调整了评定比例;三是调整了评定周期;四是调整了参评勘察设计单位范围;五是调整了有关评定条件和评定程序。

    三、《评定办法》参评勘察设计单位范围做了什么调整?

    原《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桂建设〔2011〕6号)规定注册在我区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方可参评,很多区外勘察设计单位在广西完成的优秀项目无法参评。为鼓励行业创新争优,《评定办法》参考先进省份做法,以更加开放的姿态,允许在广西完成信息登记的区外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在我区独立完成,或作为承担主要工作的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进行申报,但应经该单位注册所在地省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组织评选部门同意并承诺不在两地同时申报。

    四、《评定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评定办法》主要参考借鉴了《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建质〔2011〕103号)和《工程勘察、建筑设计行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中设协字〔2019〕38号),结合我区实际,对如何开展“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等次评定”进行了明确,主要内容有:

    (一)总则。明确了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等次评定的等级、类别、比例、评定周期、责任单位等内容。一是明确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等次评定是广西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自治区级最高成果等次评定和评定项目设置。二是明确每届评定总数原则上不超过申报项目总数量的60%,其中一等等次、二等等次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获评总数的15%和30%。三是明确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等次评定综合类每年评定一次,专项类每两年评定一次。四是明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等次的评定工作。

    (二)评定范围。一是明确申报参加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等次评定的项目范围。二是明确各奖项对应的评定范围。

    (三)评定条件和标准。《评定办法》继续鼓励具有先进的工程勘察设计理念的项目参评,并列举了部分正在推行的试点内容:一是提出参评项目要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采用突破国家技术标准的新技术、新材料须按照规定通过技术鉴定。二是明确参评项目应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设区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推荐。三是明确获评项目主要技术成果指标应达到同期自治区内同类项目较高的水平。四是提出各类别的评定标准,将采用BIM技术、装配式建筑技术、应用勘察信息化系统、进行大型公共建筑后评估、试行建筑师负责制等作为优选条件。

    (四)申报、评审及评定结果的公布。一是明确参加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等次评定的项目,同一个项目只能申报一次。二是明确了评定委员会组成。三是明确各专业评审组的评审专家应具备的条件。四是明确评审程序,包括初步评审、综合评审、公示、审定等。

    (五)奖惩。一是明确由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向获评项目的单位和个人颁发等次评定证书。二是要求申报评定的单位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评定结果公布后如发现与获评条件不符或重复申报,将视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理。三是明确参加评审的专家的评定纪律及违法纪律的处理规定。

    五、热点问题解答

    问:获等次评定后,是否能作为职称评定的依据?

    答:《评定办法》第三十一条指出,对获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等次的主要勘察设计人员,所在单位应将其业绩记入本人技术档案,作为职称评定和晋级的依据。

 

 政策文件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等次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打印】【关闭
版权所有: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  制作维护: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
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8号建设大厦14楼  邮政编码:53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