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和起草过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2020年2月7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平稳运行的若干措施》(桂政办发〔2020〕6号),制定了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平稳运行的30条措施。同时,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逐个领域研究制定具体落实举措,切实抓好落实。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统筹做好全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疫情精准防控和促进经济稳增长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在参考借鉴区外部分省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自治区有关厅局做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提出了全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坚决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稳增长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二、《若干措施》的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分为四个方面23条具体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全力保障和推进疫情防控重点工程建设。包括全速推动自治区和部分城市后备应急医院建设、全力保障重点工程项目开(复)工等2条措施。
二是全力推动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发展,促进经济稳增长。包括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加快补助资金拨付、开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以及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调整公租房阶段性政策、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推动地下管网建设、启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保障市政公用行业正常生产运营、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加强城管执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战役、全力开展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等促进经济稳增长的重点工作,共13条措施。
三是全力扶持行业发展,减轻企业压力。包括妥善处理项目工期延误、及时提供工程造价调整依据、减轻企业资金负担等6条措施。
四是全力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包括优化项目行政审批和招投标服务、行业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有效期可申请延后等2条措施。
相关文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坚决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稳增长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桂建发〔202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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