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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春节前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综合检查情况的通报(桂建管[2015]12号)
2015/2/6 16:32:06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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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建管[2015]12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春节前全区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综合检查的通知》(桂建管〔2015〕3号)要求,2015年1月13日至1月18日,我厅组织开展了2015年春节前全区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综合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筑市场领域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开展情况、落实全国及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春节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工地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施工及监理企业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等多项内容,是一次综合性大检查。本次检查严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认真改进工作作风,随机抽查项目、直奔施工现场。共抽查了28个在建项目,共发出停工整改建议书10份、隐患整改建议书14份。

    总体来看,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大多数施工、监理企业高度重视春节前建筑施工安全、消防安全、应急值守、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等工作,按照我厅及当地政府的部署,落实措施,成效显著。一是各地认真落实监管责任,以召开会议、印发文件、短信通知等形式,将全国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春节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应急值守等要求通知到辖区在建工程的施工、监理企业,督促企业全面自查。崇左市还组织开展了2015年第一季度层级监督检查。二是部分设区城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了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支付重点监控工地名单、春节期间继续施工的工地名单,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预控。三是一些建筑工地开始推广可视化技术交底制度,文明施工水平有所提高,扬尘治理工作得到进一步重视。

    二、存在问题

    (一)企业安全管理方面

    1. 部分项目管理粗放、人员不到位。一些施工项目部组成人员名单无任命文件、无单位公章;一些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主要管理人员不到位履职。

    2. 一些工地未开展春节前专项安全生产检查。据了解,全区绝大部分工地将在2月10日左右放假。虽然当地主管部门都就春节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但工地普遍存在不开展全面排查、排查记录不清晰、隐患整改跟踪不到位等问题。

    3. 从业人员未深刻吸取较大事故的教训。随机询问一些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发现只有半数左右的人员知晓桂林市临桂县“5.13”坍塌事故,只有极少数的人员知晓该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更谈不上吸取事故教训采取的措施。

    4. 基本建设程序尚不完善。崇左市安琪公司职工住宅小区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已施工至一楼梁板。受贵港新兴城投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承担贵港市同济大桥工程检测项目的检测机构不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桂建管〔2013〕11号)的有关规定。

    5. 监理单位安全履职未完全到位。有的项目从5楼至21楼均无任何临边防护栏杆,经查阅监理例会记录,监理单位确实多次指出该问题,但在该问题没有得到解决的情况下未采取进一步措施。有的监理单位一个多月未下达监理工程师整改通知单,有的监理单位在下发整改通知单后施工单位未及时回复的情况下,未采取进一步措施,整改流于形式。有的监理单位未对检测机构和分包单位的资格进行把关。

    (二)工程质量方面

    1. 未认真执行工程质量三项制度。抽检的项目中,2014年11月27日之后新开工的项目,绝大部分未按照我厅的要求实施开工前法定代表人授权制度、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和住宅工程质量实物样板制度;2014年11月27日之前已开工的项目,绝大部分未按照我厅的要求补签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项目五方主体负责人质量安全承诺书,未设立住宅工程质量实物样板间。

    2. 未认真开展工程质量通病治理。多数项目混凝土质量缺陷修补不规范,修补无方案、无记录,个别项目甚至用砂浆随意涂抹。部分项目的门过梁高度及搁置长度均不符合设计要求。部分项目的卫生间未做混凝土翻边或高度不足;多数项目卫生间翻边采用二次浇注,未编制专项方案。部分项目混凝土试块标记内容不全,无强度等级、日期及具体部位等信息;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块未放在相应结构部位进行养护。一些项目构造柱加密箍筋不符合要求,主筋搭接长度不够,箍筋没有按规范要求设置135度弯钩。

    (三)建筑施工安全方面

    1. 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尚有较大缺失。突出表现在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本项目是否存在重大危险源认识不清、措施不明。

    2.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尚不规范。突出表现在塔式起重机回转范围内的高压线无防碰撞措施、司机等操作人员每天作业前未进行例行检查、建筑起重机械顶升后无验收记录、未能提供产权备案以及日常维修保养记录等。

    3. 预防高处坠落工作措施不到位。工地预留洞口、楼层临边、楼梯梯段边等安全防护不到位的现象还比较普遍。高层建筑悬挑防护棚的搭设均无安装拆除方案。

    (四)消防安全方面

    1. 总平面布局。多数工程现场消防车道无法形成回路,亦无消防车回转场。

    2. 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多数高层建筑出于少投入及侥幸心理的考虑,未按要求配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并配备水带、水枪等设施。

    3. 临时活动板房。大多数2013年8月18日以后新搭设的宿舍、办公室等临时活动板房,无法提供夹芯板耐火性能A级的型式检验证明。有些项目宿舍与厨房、锅炉房防火安全距离小于5m;易燃易爆品(液化气瓶)距离火源过近。

    (五)工地扬尘治理方面

    总体而言,各地均开展了工地扬尘治理试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仍然存在工地主要材料出入口不设置洗车槽或虽设置却闲置、场地道路硬化标准低、楼层建筑垃圾或地面垃圾未及时清理等问题。

    (六)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

    所抽查的项目,经询问均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但检查组发现,一些项目涉嫌让自然人挂靠企业承揽业务,一些劳务分包直接发包给个人;不少项目部未设置农民工工资支付公示栏,劳务分包和劳动用工合同依然存在缺陷。

    三、处理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存在较多安全生产隐患且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予以全区点名通报批评,并暂停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参加招投标活动资格一个月,时间从本文印发之日起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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