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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25 年第一次全区建筑市场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暨“五一”假期安全防范督导工作情况的通报

2025-06-06 15:02:28 来源:广西建设网 收藏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2025414日至18日,我厅组织开展了2025年第一次全区建筑市场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暨“五一”假期安全防范督导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开展,检查范围包含全区12个设区市(不含2025年度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一季度安全生产明查暗访的柳州市、河池市)、28个县(市、区),共随机抽检在建项目56个(含住宅工程项目21个,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项目17个,工业建筑项目18个),涉及56家建设单位、56家施工单位和53家监理单位,发出隐患整改建议书38份、停工整改建议书18份。各检查小组均在在建项目施工现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反馈和说明,要求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督促落实整改并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查处,进一步压实行业监管责任。

本次检查对受检地区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部署2025年“五一”假期安全防范和值班值守情况、建筑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情况进行了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各地能够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及自治区安全生产有关会议精神,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切实开展吊篮施工、高处作业等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认真部署“五一”假期安全防范和值班值守工作,严厉查处“三包一靠”等建筑市场违法行为,稳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全覆盖,积极推进行业监管智能化、数字化转型,确保全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不断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检查发现,各地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方面仍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各地、各企业高度重视,对存在问题举一反三,尽快落实整改并进一步加强有关工作。本次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市场行为方面。一是部分项目未能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项目签署开工令或施工日志记录的开工时间早于施工许可证颁发的时间,存在违规提前开工情形。二是部分项目建设单位履行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不到位,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安全文明措施费、工程款,未配备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并明确其职责。三是部分项目检测工作非建设单位委托,且未能提供检测计划、检测费用支付、检测合同等有关资料。四是部分项目施工管理混乱,未能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工资支付等材料;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不佳,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等在场履职痕迹少或无相关履职支撑材料。

(二)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方面。质量方面,一是部分项目质量管理意识不强,对班组和工人质量技术交底不到位,现场质量监管不到位,“三检”制度落实不到位。二是部分项目对分部验收管理不到位,主体工程已施工至多层,但地基基础子分部、分部未组织验收或未能提供经各方签章确认的验收记录。三是部分项目对钢筋加工、钢筋施工质量控制不严,已加工好的箍筋弯钩角度和平直段长度不满足规范要求;墙柱梁箍筋加密区未加密、剪力墙水平筋间距过大、纵向钢筋同一截面接头百分率超过50%,钢筋漏扎、跳扎现象普遍;个别结构受力部位预留钢筋无防护措施,锈蚀严重。四是部分项目的混凝土质量管理不到位,混凝土构件存在胀模、夹渣、烂根等质量缺陷未及时修补;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块未留设或未放置在相应结构部位养护。五是部分项目砌体工程施工质量把控不严,墙体灰缝不饱满,有透光现象;现场搅拌砂浆未严格按照配合比要求计量下料;砌块砌筑前未淋水湿润。六是监督抽测情况不理想,部分项目混凝土强度抽测值低于设计要求,钢筋保护层厚度抽测合格率低;少数项目现场抽测的原材经复检发现质量不合格。安全方面,一是部分项目未认真学习《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项目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对判定标准不熟悉,未能准确识别现场重大事故隐患并及时整改消除,对排查整治不力的12个典型案例将在广西建设网“曝光台”板块予以曝光,以案促改。二是部分项目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重视不够、安全管理不到位,危大工程清单、专项施工方案、验收记录等档案资料缺失。三是部分项目对工人的安全技术交底、培训、管理不到位,现场工人未根据方案要求搭设外脚手架、模板支架、卸料平台和设置临时用电等,项目管理人员未及时指出问题和督促整改。四是部分项目落实周检、季检等检查制度不到位,日常检查流于形式,安全员日记内容简单,仅记录个别简易安全问题,与现场实际不符。五是工业园区或产业园区项目安全管理力量薄弱,项目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常见问题较突出,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到位履职情况较差。

(三)建筑起重机械方面。一是部分项目未按规定配备起重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对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顶升、拆除等关键工序及使用过程的定期检查、维修保养等缺乏有效监督管理。二是个别项目起重机械未按规定办理产权备案及使用登记,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三是部分项目塔式起重机与周边建筑物或高压外电线路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未编制防护或防碰撞等专项施工方案。四是部分项目监理单位对起重机械监理工作不重视,履职不到位,主要体现在未对设备进场、安装、顶升、使用过程实施安全监理;未查验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未对人员作业安全进行有效监理。五是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的安全检查结果、维修保养记录及对应照片未按规定录入广西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系统。

(四)消防管理方面。一是施工现场临时出入口设置数量不满足消防车通行要求,场地内未设置临时消防车道或车道净宽小于4m,局部被建筑材料占用。二是未设置临时室内、外消防给水系统,楼层、作业层、可燃材料堆放区灭火器配置不足。三是未明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缺失,未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四是未能提供消防产品、涉及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场报验报批手续,未能提供消防设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五是施工作业场所未设置安全疏散示意图、未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识和防火警示标识、人员密集的临时用房的疏散出口房门未向疏散方向开启。六是未能提供灭火器、保温材料等消防产品和相关材料的型式检验报告资料,部分项目施工现场放置的灭火器压力不足,未及时检查更换。

(五)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一是企业对项目劳资员的业务培训不足,劳资员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有关制度不熟悉。二是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项目现场未能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人劳动合同等相关资料。三是部分项目未将全部用工人员纳入桂建通平台管理,现场查询发现部分工人信息未录入桂建通平台。四是部分项目未按要求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存在使用企业专户代替项目专户、多个项目共用一个账户等问题。五是未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存在不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情况。

三、处理意见

对本次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均已向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出书面整改建议书,要求责任单位限期落实整改。对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实体质量和施工安全问题突出的工程,检查组已发出停工整改建议书,具体项目详见附件。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加强对此类项目的检查力度,督促项目消除安全隐患,杜绝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各参建单位应参照检查组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消除施工现场质量安全隐患。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