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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人[1996]512)

08-11-25  【字体:  】【颜色: 绿  】 
建   设   部  
关于加强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用统一管理工作的通知  
建人[1997]30l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  
施工企业劳动保险(以下简称劳保)制度改革试点以来,各地区经过积极努力和探索,取得了可喜成绩。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把退休职工的退休福利金从施工企业中划出来”的规定,以及建设部印发的《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用管理办法》,规范各地区的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用(以下简称劳保费)管理工作,切实解决施工企业的劳保负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大力度,全面推进施工企业劳保制度改革工作  
l、劳保工作是关系社会稳定、企业发展一件大事,是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改革现行劳保费预算计取办法,实行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预算计取标准、统一向建设单位收取、统一向施工企业拨付调剂的管理办法,既是解决施工企业劳保负担畸轻畸重,确保施工企业劳保资金来源。促进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的一项有效办法,同时也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开展平等竞争的重要举措,是建筑行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劳保费实行统一管理的重要意义和作用,要把这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加强领导,增强全面开展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对尚未实行全省劳保费统一管理的地区,要积极创造条件,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借鉴已实行劳保费统一管理地区的经验和作法,尽快搞起来。对劳保费近期实行全省统一管理确有困难的地区,要积极支持地(市)先行试点,逐步推开。在试点过程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地(市)劳保费统一管理工作的指导与管理,规范其运行程序。  
3、已经实行劳保费统一管理的地区,要不断完善已出台的办法和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劳保费的收取的力度,严格劳保费的收取范围、支付审批程序和劳保基金的管理,正确处理地区、行业、企业之间的关系,处理好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增强全局观念,努力提高社会化服务质量和现代化服务手段。  
4、对经当地政府批准实行职工养老等行业统筹和行业管理的地区,要认真处理好与当地社会统筹的关系,在有关政策上要注意与当地社会统筹相衔接,要根据建筑业的特点和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建立和养老金的计发工作。
二、严格按照国家现行工程费用定额管理体制,合理确定劳保费统一收取的范围与标准  
l、凡是执行地方费用定额的一般土建、独立土石方、炉窑砌筑、管道及机电设备安装、装饰装璜、市政、园林绿化等建筑安装工程,不论承建工程的施工企业隶属关系和性质,劳保费均由当地劳保费管理机构向该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收取,施工企业不再向建设单位收取。其收取标准要按照规定程序进入本地区的工程费用定额。  
2、对于执行各行业费用的定额的专业工程,若专业工程项目全部由中央部属施工队伍或异地施工队伍承建,则当地劳保费管理机构不得向该工程的建设单位收取劳保费;若专业工程项目由本地施工队伍承建或分包,则当地劳保费管理机构根据本地施工队伍完成的产值,按照专业工程费用定额计提的劳保费,向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收取。  
3、各地区在确定执行地方费用定额的劳保费收取标准时,要严格按照劳保费的内容,以及施工企业劳保负担情况(包括上缴社会统筹情况)和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情况,认真测算,以支定收,并充分考虑国家投资和财政的承受能力,处理好国家、企业和职工个人的利益关系。对劳保费以外的失业、医疗、生育等费用项目,经当地有关部门同意需统一收取的,必须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折算成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的一定比例,连同劳保费一并向建设单位收取。对《建筑法》中规定的职工意外伤害保险费用也可按规定标准一并向建设单位收取,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三、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劳保费统一收取力度   
1、要坚持不懈地做好宣传协调工作,把劳保费实行统一管理的目的意义,向各级领导、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讲清讲透,取得有关部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任何部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减免劳保费,坚决制止以牺牲离退休职工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大局来换取其它利益、局部利益和眼前利益的做法。  
2、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把工程“开工关”和“交付使用关”,把劳保费的统一收取与规划、招投标、开工报告审批、工程竣工验收以及建筑市场检查等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行业管理的有效手段,确保按规定的劳保费标准足额收取。  
3、认真做好劳保费的清算与追收。工程竣工时,各劳保费管理机构要及时做好与建设单位及施工企业的费用结算工作。要充分利用法律手段认真做好劳保费的追收,杜绝劳保费的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各劳保费管理机构要建立健全工作考核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切实减少国家投资的流失。  
四、公正、合理、及时拨付劳保费,确保施工企业的合法利益  
1、对本地城镇施工企业,劳保费管理机构根据其企业劳保负担情况、完成建筑安装工程产值情况及当地有关规定,采取拨付、调剂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对没有施工产值的施工企业,可根据其客观实际情况,及劳保费管理机构的调剂金和积累金情况,从社会稳定的大局和确保离退休职工利益出发,进行适当补贴。  
2、对承建本地建筑安装工程的异地城镇施工企业,如全部为自有队伍,收取的劳保费在扣除上解调剂金、风险积累金等费用之后,返还给该施工企业;若该施工企业所在地已实行劳保费统一管理,则在扣除上解调基金、风险积累金等费用之后直接返给该施工企业所在地的劳保费管理机构。如异地城镇施工企业用了本地施工队伍,则扣除本地施工队伍完成建筑安装工程产值所计提的劳保费和异地施工企业完成建筑安装工程产值所计提劳保费的上解调剂金、风险积累金等费用后,返还给该施工企业或该施工企业所在地的劳保费管理机构。  
3、对承建本地建筑安装工程的中央部属施工企业,如全部为自有队伍,则收取的劳保费原则上应全部返还给中央部属的施工企业或该施工企业的行业统筹管理部门;若中央部属施工企业用了本地或异地施工队伍,则劳保费原则上在扣除本地或异地施工队伍完成建筑安装工程产值所计提的劳保费之后,返还给中央部属施工企业或该施工企业的行业统筹部门。  
4、对具有建筑资质等级、财务制度健全、人员相对稳定本地和异地乡镇施工企业,可按《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其承建工程所收取的劳保费按比例返还,包干使用。返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  
五、规范上解调剂和风险积累金的提取,严格使用程序  
1、对所提取的上解调剂金,应逐级上解至省级劳保费管理机构,由省级劳保费管理机构统一在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调刑使用。提取的上解调剂金一般为当年收取劳保费总额的10%左右,具体标准由省级劳保费管理机构根据当年各地劳保费的支出情况及劳保费的收取情况确定。  
2、风险积累金分省级风险积累金和地(市)级风险积累金。提取的省级风险积累金一般为当年收取劳保费总额的5%左右,并上解至省级劳保费管理机构,由省级劳保费管理机构统一使用;提取的地(市)级风险积累金一般为本地当年收取劳保费总额的5%左右,地(市)级风险积累金由地(市)级劳保费管理机构使用。地(市)级风险积累金的具体提取标准由省级劳保费管理机构统一确定。  
3、当年收取的劳保费主要用于当年对施工企业的拨付调剂。如正常拨付后,仍有结余,要纳入积累金统一管理。当省、地(市)级风险积累金足以支付一年的劳保费时,风险积累金不再提取。当地(市)级劳保费管理机构收取的劳保费不足以支付实际劳保费的支出时,应先动用地(市)级风险积累金,如仍不足,则由省级劳保费管理机构动用上解调剂金进行调剂,如调剂金不足,则动用省级风险积累金。  
4、劳保费管理机构的管理服务费按当地现行规定执行,各地要严格管理、严格使用。具体标准和来源由省级劳保费管理机构与当地有关部门确定。  
六、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劳保基金的安全运营  
1、各地区一定要建立健全劳保费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做到劳保费征收按标准、拨付依政策、管理有规定,并提高有关政策、规定的科学性、合理性与可操作性。今后,各地区出台的有关办法、规定应征得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2、为加强劳保费的收取与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保费管理机构要与当地财政部门制定劳保费统一收取专用发票。对所收取的劳保费必须要专户储存、专项管理、专项核算。  
3、按照国务院规定,劳保费存人专户后要按居民储蓄计息,劳保基金连同利息必须要专款专用。对提取的省、地(市)级风险积累金在留够支付施工企业两个月劳保支出外,余下的可购买国债,严禁用于其他金融和经营性投资。各地要严格劳保基金的财务审计制度与工作考核,对挪用劳保基金和营私舞弊、玩忽职守而造成损失的,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加强领导,确保组织机构的健全和干部队伍的稳定  
l、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明确行政归口管理部门,切实加强管理,并按照国家有关劳保基金运营管理的要求,确保组织机构的健全和干部队伍的稳定,认真做好劳保费的收取及劳保基金的拨付调剂和日常管理。  
2、为减少、控制管理服务费的支出,省、地(市)、县可设事业性质的劳保费管理机构,县以下不设专门机构只设劳保费代收点。劳保费管理机构中专职管理人员要严格控制在批准的编制数内,也可充分利用现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事业性单位和人员。采取合署办公。对劳保费管理机构的事业经费支出,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规定的政策内予以保证。  
3、劳保费管理人员要加强自身建设,树立全局观念,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不仅要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掌握劳动工资、工程预算、财务管理方面的知识与政策,而且要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发扬爱岗敬业精神,做到廉洁自律,勤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切实把劳保费管理工作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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