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保障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保障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保障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保障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承担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保障中心是纳入2022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公益一类(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隶属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设有行政综合科、财务统计科、业务管理科、审计监督科。下辖14个市级89个县级建安劳保费管理机构。
第二部分:广西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保障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保障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2年度总收入7,102.0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7,102.02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979.47万元,下降21.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增减。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增减。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增减。
4.事业收入7,102.02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979.47万元,下降21.8%。主要原因是:(1)根据建安劳保费支持建筑施工企业复工复产补助方案,2022年部门预算中不再安排该项经费,较上年度减少复工复产补助项目支出收入4,819万元;(2)2022年增加3个补助市县项目支出收入3,459.48万元;(3)减少农民工培训、劳保费管理其他费用2个专项收入,并从简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预算等,因此事业收入比上年减少。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增减。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增减。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增减。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增减。
(二)本单位2022年度总支出7,102.0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7,102.02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979.47万元,下降21.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67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7.35万元,增长13.29%,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1名退休人员,退休人员物业补贴、改革前荣誉改革后补贴支出增加;2022年职工社保缴费基数较上年度提高,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等社会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18.51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01万元,增长12.18%,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2022年职工医保缴费基数较上年度提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29.8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53万元,增长5.40%,主要原因是2022年职工缴存公积金基数较上年度提高,公积金缴费支出增加。
4.城乡社区支出6,990.9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方面的支出,除在编人员五险一金支出、退休费外的其他经费均在此功能类中。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990.38万元,下降22.16%,其中,在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占较大比重的是全区建安劳保费管理机构业务经费和补助市县支出。下降主要原因是:(1)2022年减少对全区建安劳保费管理机构开展财务清查专项审计经费的核拨,批复全区建安劳保机构部门预算金额较上年减少543.31万元;(2)2022年用于补助市县的支出较上年支持建筑施工企业复工复产补助支出减少1359.52万元。(3)从简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其他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
5.结余分配0万元,与2021年相比无增减。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1年相比无增减。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增减。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增减。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增减。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增减。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增减。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25.6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9.12万元,降低26.24%,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02万元,下降7.3%。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强单位运行管理,差旅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一般性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4.5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99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1.45%。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组织对2022年度19个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资金性质为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涉及金额共3,277.19万元。中心没有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组织对“拨付全区建安劳保费管理机构业务经费”等19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金额共3,277.19万元,资金来源均为上年结转结余收入(财政专户管理)。从评价情况来看,19个项目自评结果均为一等,我中心通过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充分发挥了资金效益,较好履行了部门的职能职责,预算项目均按工作计划完成绩效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经我单位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开展预算项目绩效自评,19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0个项目评为二等;0个项目评为三等;0个项目评为四等。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编制科学性、准确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年初编制部门预算时难以全面准确预测支出,缺乏对实际情况的准确测算,出现预算执行中调整项目的情况;二是绩效目标衡量指标设计科学性、量化程度不够,个别指标可衡量性不足。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管理,完善预算编制流程,提高预算编制精准度,进一步细化各项预算支出测算,充分利用历史数据和日常运行信息,进行必要的市场调研,更准确预计费用支出,统筹做出合理的预算安排,提高预算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及执行率;二是完善绩效目标表衡量指标设置,结合实际调整项目绩效目标方向和任务,提高绩效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拨付全区建安劳保费管理机构业务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950.12万元,执行数为2950.12万元,完成预算为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对全区14个市建安劳保费管理机构2022年部门预算批复。2022年批复全区各市、县建安劳保机构2022年部门预算经费共计3411.31万元,其中使用历年结余资金安排461.19万元,使用当年经费资金安排2950.12万元。中心分上下半年(两期)及时完成预算经费拨付,保障全区建安劳保费管理机构工作顺利开展。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有待提高,2022年我中心根据年度内各建安劳保费管理机构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编制全区预算经费为3800万元,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部分市县使用历年结余经费编制预算,中心实际拨付经费2950.12万元已经能满足各机构工作正常开展和顺利进行,预算调整率为22.37%,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不够。
下一步改进措施:要加强各下属机构对其本市及所辖县建安劳保费管理机构业务经费预申报的指导,以提高其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同时对汇总上报的预算加强审核。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2年决算公开表格(万元).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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