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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自治区总工会、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税务局关于依法推进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建筑工程项目部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切实做好农民工帮扶维权工作的意见(送审稿)
2020/3/4 11:2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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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国总工会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做好农民工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积极推进全区建筑工程项目部建立健全工会组织进一步规范项目工会的职能作用和运行方式,不断推进全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根据《工会法》、《工会章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0号)、《自治区总工会、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组建工会和职工维权工作的意见》(桂工发〔2013〕29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经过长时间的调研及征求各单位意见,现将《自治区总工会、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税务局关于依法推进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建筑工程项目部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切实做好农民工帮扶维权工作的意见送审稿)》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0年3月11日前邮寄或直接送到广西建设工会2411室(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邮编:530028,联系人:韩荔红,联系电话:0771—2366367。

 

公示稿组建建筑工程项目工会意见(2.1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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