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会组织机构情况介绍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会工作委员会是自治区建设厅党组和自治区总工会领导的群众工作机构,是联系建设系统职工的桥梁和纽带,是维护建设系统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是自治区建设系统工会的领导机关。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围绕建设系统工作大局,贯彻执行自治区建设厅党组和自治区总工会作出的决议、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建设系统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切实履行维护职能。
(三)加强调查研究,向有关部门及时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源头参与建设系统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相关政策、措施、制度的拟定;参与建设系统企业改革改制方案的调研、论证、制订和监督实施。
(四)负责建设系统工会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的监督检查;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建设系统各级工会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民主参与工作,推动建立健全和完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
(五)组织建设系统职工进行技术创新、劳动竞赛活动。 (六)协助行政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研究起草、制定建设系统职工劳动保护的政策和标准,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和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七)研究制定建设系统工会干部培训规划,负责市以上建设工会和大型企事业单位工会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职工职业技能培训。
(八)做好建设系统劳模的推荐、评选工作,负责建设系统劳模的管理工作;负责建设系统“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推荐和管理工作;组织做好建设系统劳动模范等先进人物和职工的疗休养工作;大力挖掘、培养和宣传建设系统的先进典型,引导职工争先创优。
(九)做好建设系统女职工工作,维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
(十)完成自治区建设厅党组、自治区总工会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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