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质安函[2006]108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
为提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施工企业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人员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委托建设部信息中心举办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人员培训班(B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当前我国建筑安全生产形势、问题和对策;《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等规范性文件;事故应急救援理论和实务;重大伤亡事故案例分析等。
二、培训对象
各级(包括省、计划单列市、地级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安全管理的有关人员,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和其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
三、授课人员
建设部质量安全司有关同志,我国建筑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专家、参与制定起草有关法律法规的专家学者。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中央管理的施工企业和其他施工企业人员参加
时间:11月7日至10日,11月6日报到。
地址:广西区南宁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二)各地主管部门、安监机构和部分施工企业参加
时间:11月21日至24日,11月20日报到。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费用:培训费为48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二)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者,颁发建设部继续教育证书,请学员自带一寸照片两张。
(三)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中央企业统一组织本地区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各地区组织6~8名,各中央企业组织15至20名),并将学员报名回执(见附件)传真至建设部信息中心。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人:张 专、吴姗姗
报名电话:010-58933740、58934198、58934162
传 真:010-58933740
附件:学员报名回执
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二○○六年九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