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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探索新形式住房保障模式 大力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

南通住房保障体系又有新突破
2007-7-9 9:41:32   来源:中国建设报

  6月份,南通市相继出台了《南通市市区保障性商品房管理暂行办法》、《南通市市区公共租屋管理试行办法》两部住房保障文件,并于7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

  近年来,南通市市委、市政府一直特别关注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困难,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专门提出了“加快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千方百计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要求。市政府多次召开住房保障专题研究会议,认真落实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制订和完善多项住房保障政策措施,不断加大经济适用住房补贴力度,扩大廉租住房受益面和补贴标准,取得了积极成效。在此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了“建设保障性商品房来专门解决有一定购房能力的夹心阶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建设公共租屋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大学生等特殊住房困难群体”这一新的住房保障工作思路。

  《南通市市区保障性商品房管理暂行办法》主要针对于同时符合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900元,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家庭全部资产在住房保障低收入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以下等条件的城镇常住居民住房困难家庭。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可以按照市场价一半左右的价格购买由政府定向配售的保障性商品房。保障性商品房属于政府提供特殊优惠的住房,均为中小户型,限房价、限套型、限对象、限转让,严格禁止转让、出租或作其他处分,但可申请政府回购。2007年南通市计划建设12万平方米保障性商品房,目前怡园北村、世纪新城两个项目已在开工建设之中。从7月1日起,市房产管理局已开始受理群众的咨询和申请,年底之前有望开始配售。

  《南通市市区公共租屋管理试行办法》主要针对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人事(劳动)部门认定引进的人才等特殊住房困难群体。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所在单位均可向市房管局提出申请。对经批准的申请人由市房管局根据房源情况进行组合安置。南通市2007年计划建设2~3万平方米外来职工公寓,专门供应外来务工人员居住;同时从低价位房中划拨1万平方米左右房源定向租赁给新就业大学生。公共租屋的租金标准低于目前市场价格。目前,市房产管理局正积极收储房源,并着手开始受理申请的准备工作。

  两办法的出台,标志着南通市市区“六管齐下”的多层次、全方位的住房保障体系已全面建成并进入实施阶段。即:一是对低收入家庭中的孤寡老人、重病家庭、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优抚对象等特定住房困难家庭,采取廉租住房实物安置结合租金减免方式保障;二是对低收入家庭中确实无购房能力的住房困难家庭,采取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方式保障;三是对低收入家庭中有一定购房能力的住房困难家庭,采取提供保障性商品住房方式保障,通过限房价、限套型、限对象、限转让的办法,向处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和经济适用房政策性补贴对象之间的“夹心层”出售;四是对有购房能力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采取经济适用房政策性补贴方式提供保障支持;五是对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及其他特殊住房困难群体,采取提供公共租屋等多种方式给予帮助;六是对拆迁户安置继续加大低价位商品房的供应量,逐步实现由“人等房”为“房等人”。

  目前,南通市人均住房保障标准已经达到建筑面积20平方米,全市低保户、特困职工住房困难家庭已经全部实现了“应保尽保”,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已经覆盖到全市所有乡镇,以满足中低收入家庭需求的保障性商品住房供应、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补贴、廉租住房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具有南通特色的住房保障体系已初步建立。南通市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使保障面在占居民总户数8%%的基础上扩大到12%%,解决8000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使其居住水平达到人均建筑面积20平方米左右;外来务工人员及新就业外来大学生居有定所。相信南通市住房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将为解决人民群众实际生活困难、推动和谐社会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胥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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