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遏制在房屋买卖、赠与、抵押过程中,利用假身份证冒充权利人或共有房产不经共有人同意个人私自处理等欺诈行为的发生,雷州市房产局从7月1日起,在全省率先实行《房地产权证》指纹加密管理。 《房地产权证》指纹加密管理,是指《房地产权证》的权利人(俗称屋主)到房产局提供指纹,由房产局采集指纹后利用指纹仪器对房产证进行保密处理,加密处理后的房地产权证以后发生买卖、赠与、抵押等都必须由权利人(屋主)亲自到房产局对比指纹,通过方可受理。办理了指纹加密处理,但屋主如果突然遭遇伤残、死亡等事故,只要权利人或受委托人或继承人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法律文书,经查确认后,可直接进行解锁操作。(记者 关家玉 通讯员 戴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