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村镇〔2007〕17号
各市建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开展“乡村清洁工程”的部署,将我区“城乡清洁工程”的实施向乡镇拓展和延伸,经研究,决定对全区镇(乡)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的情况进行调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建委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指导乡镇填写调查表格(见附件),做好各地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情况的调查工作,形成调查报告。
二、此次调查只是为掌握我区镇(乡)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人员、经费等的现状,与人员编制没有关联。因此,各地填写调查表时请按照实际填写。
三、请各市于2007年9月25日前将本市汇总后的调查表及调查报告寄送我厅村镇处,并同时发送电子文档。
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8号,自治区建设厅村镇处
邮编:530028,电子信箱:jstczc702@163.com.
四、在调查和填写调查表格过程中有何问题,可直接与我厅村镇处联系(联系人:胡沛琪、覃娴,联系电话:0771-2260102,13977178060)
附件:⒈镇(乡)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情况调查表
⒉镇(乡)环卫保洁人员设置情况调查表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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