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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律协呼唤立法保护漓江

《漓江宣言》同时发布
2007-11-19 15:31:16   来源:广西日报
  11月17日10时50分,在桂林市内一家酒店里,前来参加中华律协环境与资源法专业委员会年会的全国数十名律师齐声朗读:“百里漓江‘百里画廊’,她是桂林的,是中国的,也是世界的。珍惜每一滴水、每一朵浪花,珍惜每一棵树、每一寸草坪,是我们保护漓江的共识……”律师们朗读的,就是呼吁立法保护漓江的《漓江宣言》。朗读结束后,《漓江宣言》正式文本公开宣布。据悉,这是全国首个以宣言的形式呼吁保护母亲河的创举。

  奇特的喀斯特地貌,使漓江成为世界独具特色的河流,是桂林蜚声海内外的重要依托。但是,漓江保护的压力越来越大。今年9月,中华律师协会派出全国律师团,对漓江可持续发展状况和环境保护法律实施状况进行了调查,并写成了《漓江调查报告》和组织起草《漓江宣言》。《漓江调查报告》指出,漓江的水质从上世纪八十年代的一类水,变成了现在的二类水,漓江水量在逐年减少,一些河段不时发生“断游”,针对政府部门整治的法律手段不足等,他们提出了立法保护漓江的建议。

  据悉,《关于漓江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立法建议》将建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大常务委员会,制定作为地方性法规的《漓江环境保护条例》,强调对漓江山水环境和景观的保护,限制(禁止)各类开发建设与漓江流域山水环境保护无关的行为和排污行为等。

  见证《漓江宣言》宣布仪式和参加讨论《漓江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国家环保总局、国内环境保护法的专家、中华律师协会官员和来自全国的部分律师代表。与会人员认为,通过律师团体以立法建议和发布宣言的方式来呼吁保护母亲河、著名景区,对国内知名景区的保护是一次有力的推动。(记者/韦义华 骆展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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