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基础巩固提高
不断把“城乡清洁工程”引向深入
宋继东
党的十七大指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改善城市的生活和创业环境,既改善了群众的生活,又可以提高城市的综合竞争力。”
温家宝总理去年在我区考察时也强调:“环境也是生产力,如果一个地区发展了,但环境污染了,开放的形象就没有了,人文环境也破坏了,那就失去了竞争力。”
2006年9月底,自治区党委提出在全区大力实施“城乡清洁工程”,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把它作为群众的民心工程、企业的信心工程、城市的管理工程、发展的环境工程和干部的作风工程抓紧抓好。全区上下紧紧围绕这一科学决策,鼓足干劲,掀起抓清洁卫生、美化环境热潮。至9月29日,我区开展 “城乡清洁工程”已一年,城乡面貌发生了重大改观,城市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民风出现明显变化,干部作风进一步好转,得到市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国内外人士的广泛赞誉,吸引一批批国内外客商到我区投资,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
“五乱”整治扎实推进
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是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所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关系工业化城镇化能否实现的大事,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迫切需要,是为民造福的具体体现,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自去年9月召开全区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工作会议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及有关负责同志率先垂范,身体力行,走街串巷,深入到各市视察,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对全区整治“五乱”,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多次作出指示。
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决定。各级政府很快将“城乡清洁工程”列入主要议事日程。自治区建设厅作为牵头部门,与相关部门相继制定出台9个“城乡清洁工程”配套政策文件,形成一套完整的长效管理机制。先后成立了“城乡清洁工程”督察队和驻市督导组,对各市实施工作情况开展明察暗访,以“阵地战”与“游击战”相结合为主要方式推进工作。同时,与自治区文明办、爱卫办、工商局、卫生厅、环保局等部门通力合作,齐心协力推进“城乡清洁工程”的深入实施。
各级政府的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负全责,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制定周密的工作部署,突出重点,狠抓“五乱”整治的薄弱环节,并根据当地实际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建立严密的监督管理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对工作不力的单位与负责人实行严厉问责,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城乡清洁工程”成效显著
在各级政府共同推动下,实施“城乡清洁工程”一年来取得了巨大成绩。
据统计,截至目前,各地各部门共清理历史遗留垃圾250多万吨;清理违章广告200多万处;清理占道经营75万多处;清理不规范施工工地4万多处;整治公路沿线“五乱”4万多公里、铁路沿线“五乱”4761公里;清理河道10556公里。全区新增城管人员3656名;增加环卫工人15410名;新建农贸市场443个;新建停车场1409个;新增停车泊位10万多个。良好的城乡面貌,使我区不断“引凤入巢”。今年上半年,全区引进区外境内资金381.52亿元,同比增长51.1%;外商直接投资3.09亿美元,同比增长72.5%。
社会广泛认为,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给广西带来了“十大变化”:一是促进了干部作风的好转;二是提高了干部的执政能力;三是规范了城市管理秩序;四是增强了企业投资信心;五是活跃了市场经济;六是提升了城市形象;七是进一步缩小了城乡差距;八是改善了城乡居住环境;九是提高了市民素质;十是促使民风悄然变好。
广西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在国内引起积极的联动效应,很多省市专门组团前来考察学习,目前已有广东、湖南、四川、贵州、湖北等多个省市相继开展了“城乡清洁工程”。
温家宝总理去年到我区考察时,对广西城乡面貌的变化给予高度评价,并嘱咐广西要做到“山清水秀地干净”。曾培炎副总理第四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在我区考察调研时说,广西实施的“城乡清洁工程”,是各级党委、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体现,反映了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 一定要继续把这项工程搞得更好。
认清形势,抓好深化和拓展
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各地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同时,也出现不少问题和不足。部分干部出现畏难、松劲情绪;部分地区机构虚设,流于形式;部分具体负责人思路不清、方向不明;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不够;局部地区“五乱”有反弹迹象;污水、垃圾处理等重要基础设施建设进展缓慢。这些问题严重阻碍了“城乡清洁工程”的深入开展。
实施“城乡清洁工程”不是一阵风,不是临时任务,而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程。今年5月31日,刘奇葆对“城乡清洁工程”实施半年情况作了重要批示:成绩显著,但不可放松,继续抓深化和拓展,以坚韧不拔的努力去实现城乡清洁的目标。
当前,“城乡清洁工程”已进入巩固提高、拓展和延伸阶段,各地要持之以恒,调整战略,扎实推进“城乡清洁工程”向纵深发展:
一、加快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各地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决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规划(2007-2011年)》,结合本地区实际,尽快编制完成市政、环卫、绿化、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等专项规划。加快农贸市场、小商品市场、停车场、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厂)、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
二、加强责任区的规范管理。要明确城市公共广场、水域、街巷、住宅小区及风景名胜区等区域环境卫生保洁的管理责任单位。建立检查监督管理机制,公开城市管理审批事项;建立城市管理工作考核目标,将城市管理工作与党政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挂钩;落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逐级检查、向下延伸,“块查条改”与自查自改相结合;制定层级检查监督考评制度,建立年度重大城市管理任务、重要项目目标考核和现场随机考核体系。
三、拓展和延伸工作领域。进一步深化城乡结合部、小街小巷、江河湖塘、“城中村”、菜市、铁路公路沿线、港口码头的环境整治。充分发挥街道、社区作用,将“五乱”治理进一步向居民区延伸。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重点抓好县城和中心镇的环境建设,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要将“城乡清洁工程”延伸到乡镇,大力实施“乡村清洁工程”。
四、强化长效管理机制。要加强已出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决定》和9个配套政策文件及其它相关政策制度的贯彻落实。各地要结合实际制订出台一系列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同时发挥“城乡清洁工程”督察队和驻市督导组的作用,实现管理的长效化、规范化与制度化。
五、创新工作机制。根据当地实际,设立城市管理专项奖励资金,建立城建监察与公安、司法部门的有效沟通机制和部门、社区工作联系制度,制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工作互访制度、信息共享的传送平台机制和现场处理合作机制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