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21日)
去年9月份,国家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我局迅速组织市区物价部门开展工作,今年3月底,国家建设部等八部门《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下发后,我局又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扎实开展房地产价格专项整治行动,印发了《关于印发深圳市物价局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关于规范房地产明码标价工作的通知》等5份文件,制定并部署价格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3个,向市政府和相关部门报送情况专报10份。截止目前,我局共对全市3677家房地产企业(含房地产经纪机构)开展了地毯式检查,建议工商部门吊销企业营业执照13家,向52家企业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对18家价格违法企业进行了集中曝光,对19家企业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目前,我市房价在相关部门的协同整治下,有了明显回落。
一、开展专项整治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狠抓落实。国家和省的相关文件下发后,我局十分重视,多次召开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市局机关各职能处室和各分局充分认识加强房地产价格秩序监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协调全市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整治工作。各分局也纷纷传达会议精神,成立了组织机构,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明确责任分工,实施周密部署。我局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下发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专项整治的目标、重点、范围、时间和职责分工,要求各单位各司其职,分别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各分局也按照要求,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全面部署房地产价格整治工作,确保了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针对全市有上千家房地产中介公司的实际情况,有的分局将有关规范二手房明码标价的通知派发到各房地产中介机构;有的分局组织召开了规范房地产价格行为告诫会,要求辖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自查自纠,全面落实国家、省、市的各项要求。
(三)加强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整治行动中,我们加强了与国土、建设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和人员优势,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如今年3月份,我局和国土房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房地产明码标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所有房地产企业在销售新建商品房时,除了在售楼处的醒目位置标示楼盘名称、房号、价格等内容之外,还必须同时通过国土房管局的房地产管理信息系统公布每套商品房的相关价格信息。国土房管局还规定所有房地产企业销售新建楼盘,在申领预售许可证时,必须递交物价部门监制的房地产价目表。通过两个部门的协同配合,确保了明码标价工作的落实。今年6月份,《广东省物价局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规则》下发后,我们得知市工商部门正在研究制定房地产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就及时将该文件精神转给了工商部门,工商部门随即将之写进了新的合同示范文本中。
(四)实施明码标价,注重防范为主。我局联合相关部门对房地产企业明码标价的内容和方式进行了重点规范,以建立高效的价格违法行为事先防范机制。一是细化了标价内容。要求房地产企业销售新建商品房,除了标明价格、房号等相关要素之外,还必须标明容积率、土地使用年限,每户配置车位的比例等影响价格的相关内容。二是改革了标价方式,要求房地产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必须将所有楼盘、房号的价格同时标示,供消费者选择和参考,不能让消费者先选房,再报价。为了推动企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结合价格服务进企业工作,我局在盐田分局开展了价格服务进房地产企业工作试点,定期对房地产经营企业宣传价格政策,检查指导明码标价工作,帮助企业查找和解决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五)强化宣传攻势,营造舆论氛围。我局充分利用各种渠道积极开展宣传工作,拿出近10万元专项资金在《深圳商报》、《深圳晚报》对房地产价格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专题报道,我们还在报上刊发了公告,刊载了房地产明码标价的格式和样板,要求全市房地产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标价工作。对在房地产价格检查中发现的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企业,在相关媒体上及时向社会曝光。如利用企业信用信息网络系统,建立起在房地产价格整治行动中披露有关工作信息和向社会曝光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工作机制;在深圳信用网首页的显眼位置专门设立了房地产违法违规曝光台等,起到了警示和教育作用。
二、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增加了价格透明度,有关房地产价格的投诉大幅下降。通过狠抓规范房地产明码标价工作,增加房地产交易过程的透明度,有效地保护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从根本上解决了房地产交易过程中长期存在的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我市有关房地产的价格投诉逐月下降。据不完全统计,自我市规范房地产明码标价工作以来,市区物价检查所共监制新建商品房明码标价表351份(含价格调整的部分),二手商品房价目表213份,新建商品房明码标价率和规范率达到100%。与此相对应的是,今年我市12358价格举报中心共收到价格投诉261宗,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48%。
(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打击了房地产价格违法违规行为。从去年开始,我局单独组织房地产价格专项整治行动3次,全系统出动2094人次,对3677家房地产企业(含经纪企业)进行了检查,对一批违法违规企业进行了从重从快处理,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今年7月中旬,我局与国土房管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宝安、龙岗的“金地梅陇镇二期”等8个楼盘的售楼现场房地产信息公示情况、销售价格行为等相关情况进行抽查,大部分楼盘销售行为比较规范,仅有宝安区1家企业因为对价格法律法规不了解出现了价格违法情况。我局也依法进行了调查,并做出了罚款4.5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加强了协作配合,形成了房地产价格监管的长效机制。在整治行动中,我们主动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了事先防范、情况通报、联合整治、资源共享等房地产价格监管的长效机制。如通过联合推出房地产交易合同示范文本建立事先防范机制,通过协调会、座谈会、工作简报等多种形式定期通报工作情况,通过企业信用信息网、房地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资源共享,通过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优势,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促进了全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三、我们的工作体会
(一)领导重视是整治好房地产价格秩序的前提。房地产价格秩序整治工作量大、面广,需要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只有领导重视,才能保证财力物力上的支持,集中优势兵力进行重点整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明码标价是整治好房地产价格秩序的基础。从当前房地产价格投诉的情况来看,房价不透明引发的交易问题是消费者投诉的主要原因。因此,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将购买和选择的主动权交到购房者手里,让购房者明明白白消费,才能有效预防和减少房地产交易过程中的价格投诉和纠纷,营造良好的房地产价格秩序。
(三)严格执法是整治好房地产价格秩序的关键。实践证明,只有严格执法,才能有效制止和打击房地产领域中的价格违法行为。要切实加大对房地产价格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该罚款就罚款,该曝光就曝光,决不姑息手软。要让违法者付出沉重的经济代价和声誉损失,使之不敢为、不能为,切实体现执法的威慑力。
(四)部门联动是整治好房地产价格秩序的有效途径。房地产价格秩序整治,表面看是价格问题,实质上包含了土地、准入、合同、税务、规划等多个方面的问题,牵涉到方方面面,必须实行部门联动,多方着手,开展综合整治,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才能确保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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