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全国绿委会决定表彰一批在国土绿化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城市和县(市)。其中,我区桂林市荣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称号,恭城瑶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凌云县、昭平县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县”称号。这是我区开展绿化模范创建活动以来获奖最多的一年。
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县是由全国绿化委员会表彰的我国绿化领域的最高荣誉,每两年评选一次。它不仅是体现一个地区生态环境状况的主要标志,更是国家对一个地区绿化和生态环境建设给予认可的最高荣誉,是国家衡量一个地区和谐发展的重要指标。此次共有数百个城市、县(市)申报,最终当选的只有桂林等14个城市和恭城等84个县(市)。
自治区绿委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争创全国绿化模范活动取得好成绩,是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扎实推进的结果,更是全民全社会共同努力、积极参与的结果。据介绍,近年来,我区各地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国土绿化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目标,坚持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的方针,结合“城乡清洁工程”实施,以开展绿化先进创建活动为载体,以执行义务植树属地管理为基础,以绿色工程建设为重点,以营造城市环城森林和村屯绿化为突破口,大力推进防护林、水土保持、石漠化治理、矿区生态恢复重建、重点流域水生态保护和修复、绿色通道、生态公路、城市片林、环城森林等绿化生态工程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山川秀美、山青水秀地干净的八桂大地获得了国内外游客的交口称赞。目前,全区森林面积达1.88亿亩,森林覆盖率达52.71%,居全国第四位;全区县城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27.5%,人均公共绿地6.5平方米。其中设市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2%,人均公共绿地10.5平方米。(徐小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