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出租车行业的监管。通过市交通台、车载电台、电话等方式,及时提醒驾驶员注意道路安全和天气变化,确保安全运营。组织稽查人员上路巡查,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接受乘客求助或投诉,对擅自提价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做好应急准备,及时排除隐患。组织人员对路灯设施、变压电柜、“三遥”节点进行逐一检查,确保路灯设施正常照明。(司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