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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肥东四举措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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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2-18 15:05:44 来源:中国建设报 |
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县实际,提出四项措施,确保《城乡规划法》的贯彻实施。这四项措施是:
第一,深入学习和宣传《城乡规划法》。通过举办培训班、专家讲座、座谈讨论等形式,不断提高对新法律的认识;进行大范围、高密度、深层次的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城乡规划的良好氛围。
第二,进一步修订并完善城乡规划管理制度。依据《城乡规划法》,修改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各类规划方案的审批程序,健全城乡规划专家咨询制度、公众参与制度、规划公示制度等规划决策机制。
第三,科学合理编制各类城乡规划。继续修编完善《肥东县城总体规划》,加快编制《肥东县城乡统筹概念性规划》以及东部组团各专业规划和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等,把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促进肥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机结合起来。
第四,依法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明确规划实施的主体和责任,加强对规划实施的领导和管理;健全城乡规划监督体系,发挥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作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规划实施中的偏差。(王进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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