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宁市青秀山是壮乡首府的“绿肺”。为了更好地保护、管理、开发青秀山风景区,3月13日,按照南宁市的要求和部署,青秀区党委、政府在青山园艺场召开青山园艺场整体搬迁动员大会,正式启动青山园艺场搬迁工作。
青山园艺场整体搬迁属自治区成立50周年献礼工程。近年来,南宁市非常重视青秀山风景区的科学发展。2000年11月,市政府邀请澳大利亚柏涛建筑集团编制的《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总体规划》通过专家评审。2001年5月,市政府批复通过总体规划,规划明确提出将青秀山分为保护区、风景区和功能区三大区域。2002年8月1日,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并由市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南宁市青秀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明确把青山园艺场范围确定为风景林地,更加严格控制开发建设。
青山园艺场搬迁工作计划今年10月份前搬迁广西民族博物馆周边居民。“早拆迁,早受益,早发展”。青山园艺场整体搬迁将会推动青山园艺场经济、社会更快地发展。为此,青秀区坚持实行深入住户做好思想动员工作,依法搬迁、规范管理,维护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要求动迁公司依法办事,规范操作,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有效保障和维护动迁群众切身利益。
据了解,青秀区已制定了保障搬迁群众基本生活和扶持长远发展的工作措施,力争为搬迁群众做到“四有”,即有住、有租、有铺、有保。“有住”即要保障群众的基本居住条件,实行异地回建安置,采用更科学更有效益的单元式公寓房安置,不再给予落后于发展的宅基地方式安置;“有租”即要保障群众的基本生活,回建安置户根据安置房分配指标,可自行选择户型和套数,这既可解决群众的住房困难,又可以利用空余部分出租增加收入;“有铺”即要解决群众的生活出路和长远发展,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出路和长远发展问题,由规划部门按规定划给一定的第三产业用地,以解决失地后农民的生活出路问题;“有保”即给群众增加生活保险,充分利用现行政策,解决搬迁后群众的社会保障问题,力争“应保尽保”。(徐 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