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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继东在全区建设工作会议上作重要讲话
2008-3-19 9:49:49   来源:广西建设网

科学发展  统筹城乡  
努力实现全区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自治区建设厅厅长  宋继东  
(2008年3月12日) 


同志们:  

    刚才,林副主席就做好今年的建设工作作了重要讲话,各地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我讲三点意见。  

  一、2007年建设工作回顾  

  刚刚过去的2007年,全区建设系统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积极落实自治区、建设部的工作部署,围绕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推进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和各项建设事业发展,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取得了“三大工作亮点、三个进一步提高、三个初见成效”的显著成绩。  

  (一)三大工作亮点。一是城镇化进入历史上最好最快的发展时期,二是“城乡清洁工程” 成效显著,三是建设系统行政效能和作风建设取得显著成绩。  

  1、城镇化进入历史上最好最快的发展时期。2007年,是我区城镇化发展速度最快、投资增幅最大、规模扩大最多的时期之一。城镇化水平提高1.6个百分点,达到36.2%;城镇建成区增加67平方公里;市政设施建设完成投资226.8亿元,增长25.7%。在城镇化进程中我们突出抓了以下几点:  

  一是进一步加强城镇规划和管理。以推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规划编制和南宁五象新区、柳州柳东新区、桂林新城区的建设为重点,突出发挥中心城市的拉动和辐射作用。加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重大基础设施规划选址管理和协调,推进沿海工业区概念性规划和详规的编制工作;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镇群、百色右江河谷走廊城镇带、边境城镇规划编制取得阶段性成果。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强化了城乡规划综合调控作用。  

  各地城镇规划编制和管理进一步加强。南宁市完成近期建设规划、五象新区规划等规划的编制。桂林市开展控规和临桂新区规划等的编制。柳州市组织的城市总规、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等3项规划修编方案已报国务院待批。北海市编制完成近期建设规划、铁山港工业区概念规划等编制。百色市基本完成11个县的县城总规修编。玉林市组织编制玉州-北流-福绵一体化概念性规划及建筑灯光规划等专项规划。河池市完成罗城等5个市县总规修编,以及27项控规、217项修建性详规的编制。贵港市成立了城市规划委员会。贺州市完成城市消防规划等8项专项规划的编制。防城港市完成企沙临港工业区总规等规划的编制。来宾市完成商业网点规划、河西区控规等规划编制。钦州市重点编制了钦州港工业区概念规划等9个专项规划。  

  二是努力增加城镇基础设施投入。各地围绕完善城镇功能,多渠道增加给排水、垃圾处理设施等城建项目的投入。南宁市完成109.5亿元,柳州市完成51.6亿元,玉林市完成50.9亿元,来宾市完成11亿元,钦州市完成10.2亿元。2007年,我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主要指标与上年相比,用水普及率88.7%,提高1.31个百分点;燃气普及率80.6%,提高2.23个百分点;人均道路面积11.5平方米,增长2.6%;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能力103.85万立方米/日,集中处理率10%,提高1.58个百分点;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4920吨/日,无害化处理率32.5%,提高1个百分点。  

  三是积极推进提高建筑设计水平和城镇特色塑造工作。成功举办广西十年公共建筑设计成就展览,开展全区节能型中小户型建筑方案设计竞赛,组织2007年度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比。高标准规划边境城镇工作全面展开,下发了《关于高标准规划广西边境城镇的指导意见》等文件,首届大学生概念性城市规划设计国际竞赛获得成功。会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下发通知,在建制镇以上停止审批“竹筒房”建设用地;东兴、凭祥两市城市风貌改造取得积极进展;控制和改造“竹筒房”取得阶段性成果。昭平黄姚、阳朔兴坪镇,玉林高山村、灵山大芦村分获国家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称号。  

  四是新农村建设深入展开。2007年完成村镇建设投资132亿元,同比增加20%;开展自治区连片试点区域村屯规划和自治区村屯规划整治示范和试点,从实际出发组织旧村综合整治和新村建设,完成5000多个村屯规划的编制,其中南宁市1410个,桂林市3750个。2007年12月,建设部在桂林举办新农村规划培训班,推介我区村屯整治的做法。  

  2、“城乡清洁工程”成效显著。“城乡清洁工程”实施以来,全区共投入44亿多元,清理垃圾250多万吨、占道经营113万多处、不规范广告200多万处,整治露天市场1万多个、工地乱象11.9万多处,新增农贸市场443个、停车场1409个、果皮箱9万多个,以及一批市政基础设施。“城乡清洁工程”的实施,有效地改善了我区的人居和投资环境,完善了城镇功能,提高了城镇管理水平和承载力,得到广泛赞誉,成为名副其实的民心工程、企业的信心工程、城市的管理工程、发展的环境工程、干部的作风工程,成为我区一张响当当的品牌,成为我区发展的强劲动力,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南宁市更是获得联合国人居环境奖的殊荣。  

  全区建设系统作为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主力军,不遗余力地投入其中,作出了巨大贡献。我厅作为“城乡清洁工程”的牵头部门,依据职能对“城乡清洁工程”实施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强力推进。通过积极倡导全民参与,使“城乡清洁工程”深入人心,变成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通过城乡统一部署,将“城乡清洁工程”逐步由中心城市、县城延伸到乡村;通过“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和停车场、农贸市场等配套设施建设,城市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通过对管理体制和机制的探索研究,制定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创造性地建立驻市督导组和流动督察队,使“城乡清洁工程”步入长效管理的正轨;通过评定星级城市、街区,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形成“比学赶帮”的良好氛围;通过组织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干部的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焕然一新。“城乡清洁工程”的实施,对后发展地区迅速改变面貌的有效途径作了成功的探索,得到了国务院领导和建设部的肯定。2007年12月召开的全国建设工作会议上,我厅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经验在大会交流并向全国推广。   

  3、行政效能和作风建设取得显著成绩。在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中,我厅以全面贯彻“三项制度”为突破口,着力推进以“双百授权、审管分离、阳光操作、限时办结”为主要内容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管理模式创新,成立政务服务中心,调整处室工作职能,实行审管分离,对政务服务窗口充分授权,将原来分散在各业务处室的行政审批和非行政审批职能全部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相关处室从具体审批事项中解脱出来,集中力量抓好行业发展和监管。2007年5月、7月,自治区两次在我厅召开现场会;2007年底,自治区向区直机关推广我厅向政务服务窗口充分授权的工作经验。在2007年12月召开的全国建设工作会议暨建设系统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会议上,我厅就抓好效能监察,推进机关作风转变作了大会发言,得到建设部领导和与会代表的充分肯定。  

  (二)三个进一步加强。一是建设经济在全区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进一步加强,二是建设行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三是科技、人才、法制、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  

  1、建设经济在全区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进一步加强。2007年,我区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536.7亿元,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投资226.8亿元,村镇建设投资132亿元,这三项投资合计为895.5亿元,同比增长33.6%,占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30.2%,对投资增长的贡献率达28.9%。  
建筑业、房地产业的支柱产业地位增强。全区建筑业完成总产值约1198亿元,同比增长15%;实现建筑业增加值334.22亿元,房地产业增加值235.5亿元,两者合计为569.7亿元,占全区GDP的9.68%,直接拉动我区GDP增长1.76个百分点。全年房地产和建筑业上交地税79.2亿元,同比增长30.9%,对地方税收的贡献率达41.7%。  

  自治区重点工程全面推进,完成重大项目投资710亿元,龙滩水电站3台机组等69项国家和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建成投产或部分投产,是重点工程建成投产最多的一年。  

  2、建设行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一是加快廉租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努力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为此,我区制定实施意见和配套政策,督促各地落实政策、资金和管理机构,编制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全区14个设区城市和61个县(市)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落实廉租住房资金2.5亿元、项目用地25万平方米,已开工27万平方米;全区已获得廉租住房保障户数为23880户,14个设区城市有7040户获得廉租住房补贴,占申请并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数的74.1%。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完成投资29.3亿元,竣工面积212万平方米,其中套型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的占45%。二是住房公积金的保障作用增强。全年归集住房公积金累计为77.4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累计为42.4亿元,实现增值收益2.4亿元。三是我厅成立信访办公室,加强对信访件的转办、督办和协调处理,2007年处理来信来访400多件次;城镇房屋拆迁管理、重点工程各方矛盾协调、解决工程款拖欠等工作得到加强,我区成为到建设部上访案件最少的省区之一,我厅被评为自治区维护社会稳定先进单位。四是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和重大事故约谈制度,加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后的动态监督,完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重点监督制度,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五是制定建安劳保费调剂计划编制标准等制度,全年筹集建安劳保费7126万元用于调剂,216个(次)企业、18.3万人受益。  

  3、科技、人才、法制和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一是建设科技迈出新步伐。2007年,全区建设系统获广西科技进步奖1等奖1项,2等奖2项,3等奖5项。二是人才和教育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加强对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工作;加强对厅属学校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广西城市建设学校被认定为自治区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各类培训和继续教育取得新成效。三是建设法制工作得到加强。《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促进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修订案)》颁布;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普法教育、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取得成效。四是党风廉政建设成效显著。以制度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加强对有形建筑市场的监管,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扎实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坚决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不正之风,积极开展效能监察,有力地促进了建设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机关作风转变。五是精神文明和行风建设加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等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开展扶贫和“送温暖,办实事,促发展”等为民办实事活动。2007年,我厅荣获全国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自治区计划生育、扶贫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  

  (三)三个初见成效。一是建筑节能减排工作初见成效,二是建筑和房地产市场规范整治初见成效,三是建设事业体制改革初见成效。  

  1、建筑节能减排工作初见成效。围绕节能减排,出台《广西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5项地方标准,积极构建建筑节能政策等6大工作体系,重点推广地源热泵等10项建筑节能技术,加大建筑节能科技示范工程建设,对上林、田阳等20多个县的现有路灯照明设施进行节能改造,节电率达22%以上,启动我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的建设;强化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全区新建建筑设计阶段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执行率为97%。新型墙体材料产量累计102亿块标砖,节地9200亩,节能59万吨标煤,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1.5万吨、二氧化碳排放量16万吨,利用工业废渣120万吨以上。我区建筑节能减排工作由此得到建设部的表扬。  

  2、建筑和房地产市场规范整治初见成效。积极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治理房地产领域商业贿赂,房地产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被建设部誉为三个成效最显著的省区之一。以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加强和规范建设市场、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为重点,建立健全诚信体系,严格建筑、勘察设计市场准入与清出制度,强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开展全区勘察设计质量大检查,组织编制《岩土工程勘察编录教材》,促进了工程质量的提高。工程监理覆盖面达90%以上,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达100%。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开展质量安全层级监督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3、建设事业体制改革初见成效。积极推进供水、供气等市政公用事业单位股份制改革,南宁建宁水务集团完成重组改制,北海污水处理厂整体出让。梧州市与广州德润公司、来宾市与北京中科实业集团、上思县与广东湛江市麻章环卫机械厂,采取BOT模式投资建设和运营垃圾处理场。国有建筑企业改革加快,广西建工集团改革取得阶段性进展。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城市设计水平跟不上发展的要求;城市服务功能和承载力不足,一些城市出行难、停车难问题呈加剧趋势;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水平较低,“城乡清洁工程”长效机制不够健全,一些地方出现“五乱”反弹现象;建设市场管理还有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城市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有待解决;拖欠工程款、物业管理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时有发生。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下大力气切实加以解决。  

  二、2008年建设工作重点  

  2008年是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我区在新的一年里,《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获准实施,城镇化进程进一步提速,城乡清洁工程深入开展,《城乡规划法》全面贯彻实施,建设事业发展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我们要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和要求,解放思想,锐意创新,不断开创我区城乡建设事业的新局面。  

  今年我区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大精神,以推进城镇化为主线,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和《城乡规划法》为抓手,坚持好字优先、好中求快、统筹城乡、科学发展,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着力加快城镇化进程,着力拓展“城乡清洁工程”,着力深化作风效能建设,着力提高建设经济运行质量,着力解决建设领域事关民生的问题,着力加强城乡规划、住房保障、节能减排、村镇建设、重点工程、安全质量等工作,努力实现我区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自治区成立50周年。  

  今年建设工作的主要目标是:  

  ——城镇化水平比2007年提高1.3个百分点。  

  ——实现建设经济“双千亿”目标。全区建设行业力争完成房地产、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村镇建设等“三项投资”1000亿元,实现建筑业总产值1220亿元。    

  ——在县城以上城市建立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廉租房30万平方米,发放廉租房住房补贴1.02亿元;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90万平方米。  

  ——各设区城市建成生活污水处理厂,并开征生活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县城以上城市新增供水能力20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能力30万立方米/日、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提高1.5个百分点。  

  ——县以上城市实现控规在近期建设用地范围内全覆盖,完成自治区重点镇近期建设用地控规的编制。  

  ——继续推广与应用建筑节能10项技术;新增节能节土利废的页岩多孔砖和混凝土砌块生产能力60亿块标砖,第二批限期“禁实”的10个城市新墙材比例达到70%。  

  ——全区建筑施工百亿元产值死亡率力争控制在4.2人以下,死亡人数力争控制在25人以内,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安全事故。   

做好今年的建设工作任务繁重,涉及领域众多,要在抓好常规工作的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八个方面:  

  (一)统筹城乡发展,大力实施城镇化核心战略  

  加快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和中心城市发展。要按照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功能定位、开放开发的任务和重点,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布局,抓好城市总规与其的衔接和落实,完成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镇群规划纲要编制,加快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各城市总规修编,将钦州港、铁山港、企沙工业区、保税港区等,纳入相关城市总规和近期建设规划,加强重大基础设施规划选址的指导和协调。坚持中心城市带动战略,加快发展南北钦防城市群和柳州、桂林等大中城市,加强中心城市总规修编,抓紧南宁五象新区、柳州柳东新区、桂林临桂新区建设。加快发展一批县城和重点镇,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组织实施“城乡规划年”活动。今年是《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的第一年。要把宣传贯彻《城乡规划法》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任务,精心安排部署,迅速掀起“城乡规划年”活动热潮。要在贯彻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精神的基础上,尽快出台《广西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抓紧县城以上城市近期建设用地控规的编制,并在年内实现全覆盖;加快桂东南城镇群、百色右江河谷走廊城镇带和自治区级风景名胜区总规的编制,强化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监督和开发建设管理;完善城乡规划内容,落实规划强制性标准;引导建设项目向城镇和工业区集聚;落实派驻城市规划督察员制度,完善城乡规划管理体制;规范“一书三证”核发、统计,推行“阳光规划”。  

  扎实推进“1211”工程。加强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和镇乡总规修编,突出抓好重点镇近期建设用地控规的编制,抓好撤乡并镇后城镇总规调整。继续开展城镇特色塑造和传统建筑文化的挖掘保护工作,重点抓好凭祥、东兴等国门城市、边境城镇、小康示范镇城镇风貌及景观改造;开展古民居古村落调查摸底和保护性规划的编制。继续抓好一批规划整治示范和试点村屯,组织编制1000个左右的村屯规划;开展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试点;推广若干项村屯建设适用技术。加强农房建设的技术服务和农民建筑工匠管理,做好地震设防地区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  

  进一步完善城镇化工作机制。加强对城镇化工作的领导,把城镇化工作纳入县域经济工作目标考核;健全多元化的城镇建设投融资渠道,协调和督促各级财政加大对城镇化建设的投入;对自治区重点镇、城镇化示范县和小康示范镇进行动态管理;加大落实城镇化政策的督查力度;把握城镇化发展规律,深化对城镇化发展目标、政策等的研究。  

  (二)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促进“城乡清洁工程”迈出新的步伐。按照“巩固提高、拓展延伸”的要求,加强城乡环境的综合治理,抓紧编制市政、污水和垃圾处理等专项规划,推进“城乡清洁工程”向城镇居民区和农村拓展延伸,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小街小巷、江河湖塘、“城中村”等环境整治;把实施“乡村清洁工程”与村屯规划整治结合起来,以点带面,逐步拓展延伸。  

  进一步完善市政基础设施。重点抓好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2008年,全区设区城市全部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厂)和污水处理厂, 城市建筑垃圾密闭化运输率达到100%,设市城市和县城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和污水处理费。加紧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前期工作,有条件的县(市)要在年内开工建设。加强市场建设和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城市道路、给排水、燃气和城市公共应急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监管机制。开展公厕专项整治。  

  加强和改进城市管理。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体制,推广数字城管,继续发挥城市管理、保洁和督察队伍的作用。健全干部包街、门前三包等制度,探索新的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城市管理应急预案。深入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南珠杯”竞赛,以及园林城市、园林县城创建工作。  

  (三)加强宏观调控和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加快廉租住房建设,进一步完善经济适用房制度。今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筹资1.02亿元用于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同时将廉租住房制度覆盖到各市县。要健全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部门分工,落实住房保障资金、土地供应及工作机构,加强督查和考核,确保圆满完成任务。要完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落实建设用地,计划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90万平方米;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稳步提高缴存覆盖率和风险防范水平,计划全区住房公积金总量突破80亿元,个人住房贷款额发放总量突破45亿元。着力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多种方式建设符合农民工特点的住房。  

  加强房地产宏观调控。重点是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控制房价上涨幅度。各地要抓紧制定和落实住房建设规划,2008年度住房建设计划要抓紧实施;3月底前要公布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6月底前要公布2008-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探索限价商品房建设、定价、供应和交易管理办法。积极稳妥推进危旧住房改造,努力增加面向中等收入家庭的限价商品住房房源供给;加快已审批的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项目建设。引导合理的住房消费,完善和落实有区别的税收、信贷政策,严格执行第二套住房信贷管理的有关规定,抑制投资性购房和大套型住房消费,规范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  

  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诚信体系和信息系统,抓好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继续抓好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加强对商品房预售和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完善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的管理,加强对外商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的调控和规范。严格项目资本金和项目手册制度,以及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制度。加快推进城镇房屋征收拆迁法制化、规范化。规范房屋权属登记管理、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加强白蚁防治管理。  

  (四)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建设领域节能减排  

  把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推进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结合起来。加快组织实施一批基础设施项目,着重加强城镇、工业园区垃圾和污水处理、绿化和生态环境等设施建设。积极争取中央国债资金、以奖代补资金等,支持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和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深化市政公用行业改革,适当调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的收费标准,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突出抓好自治区重点工程和中心城市、县城重大城建项目建设。今年计划新开工重大项目103项,年度投资178亿元,投资规模和开工数量均创历史新高,重点工程协调难度也将加大。要进一步强化对自治区重点工程建设的协调和服务,研究制定自治区重点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和远程网络管理措施。在城建项目建设方面,新开工百色城市环路及主骨架道路工程、广西农垦明阳工业集中区供水工程、柳州市拉堡污水处理厂、桂林城区污水治理工程等;续建来宾垃圾焚烧发电厂,来宾、崇左市等污水处理厂,贺州市垃圾处理厂等;抓紧南宁市江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  
加快推进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层层分解落实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开展节能减排执法检查。继续推广建筑节能10项适用技术,严格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商品房销售节能公示制度。建立全区建设领域能耗统计、监测、评价制度,完善既有大型公共建筑运行节能监管体系,对既有高耗能的大型公共建筑逐步实施节能改造,加强绿色照明工作。大力推进城市节水。加快可再生能源的推广应用,有条件的公共建筑和12层以下的住宅建筑要有利用可再生能源的专项设计。建立建筑节能服务体系。加强墙改节能减排,着力培育一批新型墙材骨干企业。加快新型墙材替代品的生产开发,建设20个年产页岩、煤矸石多孔砖3000万块标砖以上的企业,75个年产3万立方米的混凝土砌块企业,新增新型墙材生产能力60亿块标砖。抓好农村住宅建设新型墙材推广试点。开展“禁实”和淘汰落后砖瓦产能专项检查。  

  (五)大力发展建设经济,进一步提高对广西经济发展的贡献率  

  要在加大市政公用设施投入力度,加快发展装饰装潢业、建材业的同时,做优做强建筑业、房地产业。  

  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优化建筑业结构。积极推进国有建筑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扶持一批建筑业企业晋升特级和一、二级资质;鼓励和引导中小型建筑企业向专业化、技术型方向发展,提高与总承包企业的协作配套能力。指导建筑业特级和一级企业启动“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试点;加强建筑科研、设计、施工三方交流合作;推进生产经营管理标准化。加快发展建筑劳务企业,开展自治区级建筑劳务基地试点。鼓励建筑企业、勘察设计企业探索不同形式的工程总承包模式,大力开拓国内外建筑市场;进一步规范有形建筑市场,重点加强对国有资金项目建设招标程序的备案监管;加强建安劳保费的筹集、监管和调剂工作。  

  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通过土地、税务、信贷等调控手段,调整房地产企业结构;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退出机制,扶持大中型企业发展,支持优势房地产开发企业组建企业集团,鼓励优势开发企业向县、镇房地产市场延伸,在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多层标准厂房。推进住宅产业化。  

  (六)加强勘察设计、标准定额工作,提高建筑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不断提高建筑设计水平。继续深化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建立技术创新体系,加强动态管理,健全勘察设计市场管理机制。县以上城市要开展城市设计,建筑设计特别是重要地块的建筑、标志性建筑,要符合修建性详规,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开展勘察设计质量、安全、市场专项检查。抓好标准定额工作,加快完善建设标准体系,继续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做好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合同备案,加强对工程造价活动的检查监督,规范工程造价咨询市场。  

  加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高度重视城市安全,加强市政设施抗灾设防管理,抓紧编制城市管理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和燃气、供水等行业应急预案。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将各类开发区的建设工程纳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监管范围,开展建筑安全监督执法和专项治理。健全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加强村镇建筑施工队伍管理,做好农房安全工作。  

  切实转变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方式。加强对施工现场实体监督,以及对各方市场主体质量安全行为的监督,督促企业健全质量安全管理机制。健全工程质量责任体系,组织开展各种工程质量创优活动。全面推行住宅分户验收制度。  

  (七)加强灾后重建工作,进一步解决涉及民生的问题  

  今年1月以来,我区部分地区遭受建国以来罕见的雨雪冰冻灾害,受灾市县、村镇给排水等基础设施严重受损,大量农房倒塌。胡锦涛总书记春节期间亲临我区灾区视察,并亲切接见环卫工人,给我区建设系统干部职工以极大鼓舞。全区建设系统要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指导和帮助灾区抓好给排水等市政基础设施的修复。各受灾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树立 “一盘棋”思想和大局意识,实事求是确定重建规模,统筹兼顾,先易后难,切实抓好灾后重建工作。  

  要把灾后重建与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解决建设领域涉及的民生问题结合起来,办好十件实事。(1)实施廉租房保障工程。筹措资金1.02亿元,用于发放廉租房住房租赁补贴,解决4.5万户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建设廉租住房30万平方米;将廉租房制度覆盖到县城以上城市。(2)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90万平方米;推进旧住宅区改造试点。(3)开展集中建设对农民工出租的集体宿舍试点,缓解进城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4)配合有关地方和部门,实施桂西北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村寨火灾整治寨改工程,今年完成300个村的寨改规划设计。(5)编制《广西雨雪冰冻灾害农房重建图集》,免费提供给受灾村民选用。(6)全面修复因雨雪冰冻灾害受损的建制镇供水设施。(7)培训农民工、建筑工匠2万人。(8)组织编制村屯规划1000个。(9)努力维护建筑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强对农民工居住环境、饮食卫生和劳动条件的监督检查。(10)开展全区建设系统信访处理专项活动。  

  (八)加强科技、人才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认真抓好科技创新。组织南宁、柳州、桂林三市实施“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科技示范工程,打造大型企业技术创新平台,重点开发和推广应用关键技术。加强建设领域技术和产品备案管理。  

  加强人才工作。用改革的办法、创新的举措,选拔任用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以贯彻《城乡规划法》、住房保障制度和节能减排等为重点,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市县分管领导和建设系统干部培训;加强建设类执业注册人员考前培训、资格性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和技能培训鉴定,提高一线生产操作人员和建筑农民工的技术水平。  

  加快推进建设系统依法行政的步伐。进一步完善我区建设法律法规体系,力争出台《广西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等法规和规章。加强行政复议、执法监督和队伍建设,落实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开展建设系统行政执法检查。  

  三、继续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工作  

  (一)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当前,广西发展已经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建设事业发展也站在了一个新的起点。加快建设事业发展,必须在解放思想上迈出新步伐,在不断的解放思想中把建设事业持续地推向前进。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广西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署,继续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通过解放思想,破除制约建设事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营造容许失败、宽容失误的良好氛围,在改革创新上实现新突破,把我区建设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二)深入开展机关作风效能、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能力,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发展环境。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健全行政审批操作规范,配合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网上审批试点,加强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完善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围绕“三审、两交易、一服务”深化源头治理,重点抓好建筑和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和整顿,加强对行业协会、学会和社会中介机构脱钩后的监管工作;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有的放矢地制定改进措施。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化建设系统思想道德建设;以提升全行业文明素质为目标,以改善民生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同志们,我们正处在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城乡建设任务重、责任大。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扎实实地做好建设事业各项工作,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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