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召开的黑龙江省规划工作会议提出,全省各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把贯彻《城乡规划法》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来抓。把抓好《城乡规划法》的贯彻落实工作统一到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战略部署和科学发展观上来,统一到贯彻实施“新法”上来,努力把握新形势下黑龙江规划行业的工作方向。
会议提出,今年是《城乡规划法》实施的第一年,城市规划行业的当务之急是全面推进《城乡规划法》的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与《城市规划法》虽然是一字之差,但却有很大不同。与“老法”相比,“新法”最大的不同是强调城乡统筹,最显著的进展是强化监督职能,最明显的要求是落实政府责任。
会议提出,要完善城乡规划体系,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一是在制定城乡规划的过程中应统筹考虑城市、镇、乡和村庄发展,根据各类规划的要求和特点,编制好相关规划。二是加快推进城镇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是解决好“三农”问题,而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城镇化,城镇化高速发展是实现农业强国的必由之路。
要抓好统筹区域发展。一是高起点、高标准组织《城域城镇体系规划》修编。二是继续推进“哈大齐工业走廊”建设。三是加快东部煤电化城市群建设。四是加强城镇化和城镇群建设的战略谋划,强化城际、城乡、区域之间的经济联系,抓好省级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规划选址论证工作。
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有效配置公共资源,关注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问题,做好住房建设规划。加强对公共安全的研究,提高城乡居民区的综合防灾减灾能力。 (记者王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