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也和城里人一样按时到银行领工资了。”从重庆来浙江开化务工的刘波等5位农民工,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几年来,浙江省开化县“三治齐下”治理建筑业欠薪取得了明显成效。最近,浙江省有关部门对于开化县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决定将他们治理建筑业欠薪的经验和做法向全省推广。
三“治”齐下治理建筑业欠薪成效显著
近年来,各地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群体纷争或极端行为的现象时有发生,浙江省开化县也不例外。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已经严重扰乱了劳务市场的正常秩序,损害了广大农民工的根本利益,危害了社会的稳定。因此,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已迫在眉睫。
为解决该县存在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该县积极寻求机制性对策,展开了多种形式的治理工作。开化县于2005年1月开始建立了建设领域和租赁企业欠薪保障金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一系列制度;加大政府执法力度;增强工会对农民工工资权益保障的作用等等。在探寻机制性治理过程中,他们提出了三种不同的措施:立法治理、制度治理、自治治理。这些措施突出了政府在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上的地位和作用,突出了通过制度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特别是彰显了政府作为劳动者基本权利保护者的功能。
立法治理,即建筑业欠薪保障金制度模式。它是指政府通过采取强制手段向用人单位筹集一定的资金,用于支付施工企业特定条件下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并行使垫付工资追偿权的一种制度。2005年1月,该县建立了欠薪保障金制度,至今,共收欠薪保障金480万元。两年多来,已依法解决了3家在特定条件下企业拖欠工资的问题,使用欠薪保障金垫付企业欠薪80多万元,使268名农民工受益,实践效果非常明显。
制度治理,即租赁企业欠薪保障金制度模式。它是在建筑业实行欠薪保障金模式实践基础上延伸的结果,此项制度建立于2007年4月。它的资金筹集方式和用途相同于建筑业欠薪保障金制度模式。只是在用途上,它可用于垫付企业欠交的社保费。一年来,这一制度非常有针对性,投诉举报拖欠劳动者工资案件明显下降。
自治治理,即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它主要由政府财政出部分资金,成为欠薪保障应急资金,专门用于应付突发性、群体性的欠薪纠纷。它主要针对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抗市场风险能力比较弱,在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存在时间成本和程序复杂难以让民工接受的情况下,有效地保证农民工群体临时性的生活救济。这一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该县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起到一定作用。
与时俱进保证三“治”措施落实到位
为保证三“治”措施切实实施到位,开化县还结合建筑业存在的实际问题,经过长期深入调查研究,总结上述三种模式执行中遇到的难题,推出了《建筑业工程款与人工费分开支付方案》,对建筑领域民工工资专项支付监控保障制度进行更进一步的细化。2007年4月,该县对两家外省建筑公司在县内的施工项目部进行了试点工作。其核心内容是:将工程款与人工费分离开来,在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项账户,办理农民工银行工资卡,按照工程完工的进度分别支付人工费和工程款,以便能够从源头上治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迄今为止,两家施工单位没有发现一起投诉举报案件。
这一做法便于政府部门来通过指定银行适时了解各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的支付情况,便于事前的、动态的监管。其具体做法是:工程项目中标后,在缴纳“欠薪保障金”的基础上,建设单位和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及项目部三方签订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议书,一式六份,送劳动、建设、金融部门和各自存档一份,共同遵守,并由总承包企业或项目部按照中标工程总造价中所包含的人工费单项列支。然后由项目部或公司提供民工花名册等其他基本资料,再由银行把农民工的基本信息输入电脑,且由总承包公司或工程项目部提供公布核对后的农民工工资表,在银行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专项账户中,直接划拔到农民工工资卡上,并向劳动和建设部门备案。开工前未能做到上述要求的,将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该专项账户专门用于记载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款的划拨支付情况,其他工程款不从该账户中进出。发包单位根据中标总价,按工程的进度,定期划拔人工费和工程款。如该企业没有定期将人工费转到银行专项账户上而发生农民工上访事件,该企业也将得到相应的处罚。郑国胜 方夏荣 齐振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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