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政务公开 行业资讯 信息服务 在线办事 专题专栏
欢迎光临广西建设网     
  计划统计 | 建设工程 | 勘察设计 | 建设科技 | 村镇建设 | 规划园林 | 城市建设 | 房 地 产 | 建筑安全 | 工程造价 | 工程检测 | 培训注册 | 墙体革新
  当前位置:-->详细信息
 
邓小平讲话拉开住房改革序幕
2008-4-24 22:08:44   来源:文摘报
    1978年9月,中央召开的城市住宅建设会议传达了邓小平同志的一次重要谈话,大体精神是:解决住房问题能不能路子宽些,譬如允许私人建房或者私建公助,分期付款。把个人手中的钱动员出来,国家解决材料。建筑业是可以为国家增加收入、增加积累的一个重要产业部门。在长期规划中,必须把建筑业放在重要位置。  

    1980年4月2日,邓小平同志就住宅问题再次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城镇居民个人可以购买房屋,也可以自己盖。不但新房可以出售,老房子也可以出售。可以一次付款,也可以分期付款,10年、15年付清。住宅出售后,房租恐怕要调整。要联系房价调整房租,使人们考虑到买房合算。因此要研究逐步提高房租。房租太低,人们就不买房子了。繁华的市中心和偏僻地方的房子,交通方便地区和不方便地区的房子,城区和郊区的房子,租金应该有所不同。将来房租提高了,对低工资的职工要给予补贴。这些政策要联系起来考虑。建房还可以鼓励公私合营或民建公助,也可以私人自己想办法”。  

    邓小平同志的讲话虽然没有使用“住房商品化”的提法,但却涵盖了住房制度改革和今后我国住房政策的基本思路。从此,住房制度改革在各地逐步展开。  

    1980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允许实行住房商品化政策,自此揭开了中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序幕。(《中国住房制度改革问题研究:经济社会转轨中“居者有其屋”的求解》 贾康 刘军民著 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7年6月出版)  

投稿】【打印】【关闭】  





防城港:三大城市主干...

天津试行宅基地换房 ...

山东淄博5名儿童被建...

金秋胡杨壮美如画[组...


本月点击排行
·关于处罚2008年上半年质量安全层级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 (09.19)
·关于二〇〇八年全区建设系统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09.28)
·关于2008年全区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及建筑市场检查情况的通... (09.24)
·关于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公告(99号) (09.27)
·关于举办最新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和《建筑抗... (09.18)
·广西建设厅厅史展示厅征集设计方案 (09.19)
·广西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公示(17号) (10.06)
·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 (09.16)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全面推进城镇污水... (09.18)
·关于举办最新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和《建筑抗... (09.28)
·关于公布2008年第10批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结果的公告 (10.09)
·关于举办全区第二期燃气行业管理人员岗位培训班的通知 (09.28)
·自治区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 (10.07)
·广西38家建筑企业 资质不达标要整改 (10.06)
·关于公布2008年第12批核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结... (10.09)
·胡锦涛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上发表重要讲... (09.20)

关于本站入网服务网上广告本站导航联系我们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主办
广西建设信息中心承办 业务电话(0771)2260122、2260125 传真(0771)2260125
桂ICP备05001677号
webmaster@gxcic.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