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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危旧房改造办法正式出台 用三年时间完成整个工程
2008-4-28 12:27:25   来源:柳州日报

    柳州市政府近日正式下发了《关于改制企业职工危旧房集中区改造工程实施意见》,对这项惠及百姓的“阳光工程、民心工程”提出了具体要求:从今年开始,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此项工程;将首期启动的原搪瓷厂、柳空等15个改制企业危旧房集中区改造作为试点,带动全市改造工程的推进。

    对在改造工程中涉及到职工切身利益的安置问题,市政府要求:安置房的户型设计以满足不同住户的基本住房需求为前提,建筑面积以60—70平方米为主,安置房的基础设施要有一定标准,将按照政策规定给予被拆迁人合理补偿,依法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意见》还指出,选择原地段安置、异地段安置的被拆迁改造住户可以有以旧换新、拆一还一等多种选择;选择货币补偿的被拆迁户可以由认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根据相关法规和市场等综合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综合确定补偿金额。《意见》还指出,对改造工程所涉及的低保户、特困住户要实施温馨关怀,改造后小区要切实做好物业管理。

    《意见》还提出了一系列的改造工程惠民政策,要求改造中实行土地净收入返还、税费减免或返还、通过规划调整平衡投资、加大配套市政设施的投入、不重复收取增容费和按照规划要求重建原有配套措施。( 陈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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