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自治区海峡两岸(玉林)农业合作实验区条例和自治区实施监督法办法
●对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四部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
2008年,是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广西考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我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作出积极贡献。
3月下旬,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08年工作要点,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主任会议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4月上旬,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主任会议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最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这三个文件正式向社会公布。
这三个文件,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按照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要求,对新一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作出的安排。
这三个文件,充分体现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党的工作大局依法履行职责、突出工作重点、讲求工作实效的思路。
立法:
19部法规草案将提请审议
[立法计划] 今年,将安排对19部法规草案进行审议。其中,审议项目10件,包括: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峡两岸(玉林)农业合作实验区条例(新立);广西壮族自治区渔业管理实施办法(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新立);.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银滩保护开发管理条例(新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新立);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撤销不适当的决议、决定、命令的程序规定(新立);广西壮族自治区钟乳石资源保护条例(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条例(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条例(新立)。
已进入审议程序或者已提请审议的项目(9件),包括: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中医药壮医药条例(新立);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种苗管理条例(新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个体工商户条例(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私营企业条例(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条例(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工作条例(废止);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新立)。
立法计划还安排了调研项目9件:桂林漓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新立)、职业教育条例(新立)、献血条例(修改)、法律援助条例(修改)、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改)。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负责人表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今年将加强立法工作,着力提高立法质量。一是制定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采取多种方式向社会各方面和公民广泛征集立法项目,加强立法项目的调研论证,统筹兼顾,制定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
二是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做好法规草案的起草、论证、调研和审议工作。认真总结立法工作经验,积极探索和完善立法工作机制,不断推进立法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立足我区经济、社会和文化建设的实际需要,抓紧起草条件成熟的法规和修改、废止不适宜的法规。依法做好南宁市和自治县报批法规的审查批准工作。严格执行立法工作规程,努力提高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起草和审议质量。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认真研究解决立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年度立法计划的完成。
三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利用各种形式和渠道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采取立法论证会、听证会、座谈会和在新闻媒体上公开征求意见等形式,加强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论证。
四是根据监督法、立法法以及自治区立法条例的有关规定,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尊严。
五是认真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有关法律草案征求意见工作。
监督:
将听取和审议7个专项工作报告
[监督计划] 本年度,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农业生产及农村抗灾救灾情况报告、关于我区对外开放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区推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自治区成立五十周年大庆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推进我区工业化情况的报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法律监督情况的报告等七个专项工作报告。
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审查和批准2007年自治区本级决算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0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08年上半年全区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等。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负责人指出,今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突出监督重点,着力增强监督实效。
以增强监督实效为核心,坚持依法按程序办事,全面贯彻落实监督法,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作为监督重点。
组织开展对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计划安排检查劳动合同法、环境影响评价法、职业教育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及其实施办法的实施情况。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在我区开展的有关法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
综合运用法定监督形式,加强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的视察和专题调研,强化跟踪监督,适时听取“一府两院”关于落实审议意见情况的汇报,着力推动“一府两院”改进工作,建立健全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更好地发挥人大监督对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作用。
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进一步完善人大信访工作制度,畅通人民群众合法表达利益诉求的渠道,努力推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的依法解决,维护社会稳定。
继续开展广西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组织新闻媒体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久拖不决的环境问题进行采访报道,以促进环境与资源有关问题的解决。
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适时就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作出决议决定。
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与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有机统一,严格依法办事,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确保任免工作质量。
履职:
提升代表工作水平
[工作要点]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等制度,适当增加参加常委会组织开展的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的代表人数,进一步扩大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二是认真办理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加大督办力度,把处理代表议案与立法工作更有效地结合起来,把办理代表建议与推动工作更有效地结合起来,切实提高办理质量。三是突出重点,认真组织代表开展视察和专题调研活动。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积极探索加强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形式和途径,更好地发挥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四是加强和改进代表培训工作。有计划地组织对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代表特别是新任的以及来自基层的代表进行培训,切实提高代表对人大性质、地位、作用的认识,更好地依法履行代表职责。今年适当时候举办两期自治区人大代表培训班。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负责人在谈到今年工作要点时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把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坚持为代表服务的思想,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加大工作力度,为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扩大代表对常委会活动的参与创造条件,不断提升代表工作水平,更好地发挥代表的作用。
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着力提高履职能力。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对常委会会议的重要议题,事前要组织专题调研,全面客观地了解情况,不断提高审议质量。要健全和完善常委会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常委会工作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要加强对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的领导,进一步规范各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方式,完善工作制度。要加强对机关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和使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韦轶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