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注[2008]9号
各有关设计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第四批内地注册城市规划师申请香港规划师学会会员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注规办[2008]4号)精神,第四批内地注册城市规划师与香港规划师学会会员资格互认定于2008年10月进行,为组织好我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