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推动秦皇岛市建筑节能工作开展,鼓励新型建筑节能技术、可再生能源的应用以及绿色建筑的建设,日前,该市确定了第一批10项建筑节能示范工程。这是笔者从4月25日该市召开的建筑节能现场工作会上获悉的。
为了大力推进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建设,该市于不久前出台了《秦皇岛市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管理办法》(5月1日开始实行),对于示范工程的申报、验收、监管等作出了相应规定。该管理办法还提出了验收合格的示范工程享有以下优惠政策:凡经该市向建设部、省建设厅等部门推荐申报的节能示范工程项目,将全部从秦皇岛市建筑节能示范工程项目中产生;返还全部“墙体材料革新专项资金”;采用太阳能、浅层地能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的示范工程将从市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中给予适当奖励性补贴。该市建设局有关领导表示,相关部门将加强对在建示范工程项目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工作,督促项目按期组织实施。示范工程项目实施完成后,由实施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经市建设局组织验收合格后,颁发秦皇岛市建筑节能示范工程证书和标牌,并给予相应政策奖励。(孙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