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中,南宁市政府5月初作出《关于进一步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强调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绿色之城”、“卫生之城”、“和谐之城”为目标,以荣获“联合国人居奖”为动力,以“巩固提高、拓展延伸”为工作方针,进一步建立健全“城乡清洁工程”的长效管理机制,再接再厉,深入持久有效地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完善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切实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在《决定》中,南宁市提出了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总体目标:2008年,“城乡清洁工程”成果持续巩固,整治标准不断提高,力争获得“国家文明城市”称号;2009年,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取得较大成效,力争获得“国家卫生城市”称号,成为西南地区最清洁有序的城市之一;2010年,城乡居民个人思想道德素质、文明卫生素质明显提高,城乡环境卫生的长效管理机制稳定健全,成为全国最清洁有序的城市之一;2011年,城乡环境治理稳定的长效管理格局基本形成,市属6县中的横县、宾阳县、武鸣县达到地级市容貌秩序管理水平;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达到先进县级市容貌秩序管理水平,城乡环境中“脏乱差”现象基本消除,市区环境做到“无垃圾、无尘土、无污渍”,城乡居民个人思想道德素质、文明卫生素质明显提高,使南宁成为一座生态优美的绿色之城、一座环境整洁的卫生之城、一座宜居创业的和谐之城,成为广西“首善之区”和区域性国际城市,成为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域内最清洁有序的城市之一。
按照总体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的要求,南宁市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将向六个方面延伸:由平面向城市空间延伸,重点整治户外广告和招牌;由中心向城乡结合部延伸,重点清理违法建筑;由城市主要节点向交通基础设施和百姓生活环境延伸,重点打通断头路、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和改造农贸市场;由主干道向小街小巷、旧城改造和农村延伸;由地面保洁向内河整治和园林绿化延伸;由单一管理向综合管理、联合执法延伸。(记者/覃海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