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自2006年以来,累计投入6000万元用于乡村建设规划,为全省2000个行政村的规划编制提供了补助。据了解,乡村规划编制一经确定,就具有法律效力,未经法定程序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自2006年以来,辽宁省坚决查处违反乡村规划建设的行为,共查处违法乱建行为60起,保障了乡村规划的严肃性。
据悉,农民住宅建设是乡村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辽宁省已开始向所有行政村免费发放《辽宁省社会主义新农村住宅图集》,各地农村将根据当地气候、地形和农民经济状况等来确定建房的类型和风格。(任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