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建设管理员是乡镇建设活动的管理者,同时又是法律、法规的执行者。为了避免村建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出现行政不作为或行政乱作为,利用职务之便徇私枉法,苍溪采取了“两手抓,两手都硬”的管理办法,在抓业务工作管理的同时,狠抓倡廉、督廉工作,把全县42名村建管理人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对象,并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培训会。此外,苍溪还着力推进县委、县人民政府将乡镇建设管理工作纳入各乡镇的年终目标考核,为预防各类腐败现象的发生打上了“预防针”,筑牢了拒腐防变“防火墙”。(何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