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政务公开 行业资讯 信息服务 在线办事 专题专栏
欢迎光临广西建设网     
  计划统计 | 建设工程 | 勘察设计 | 建设科技 | 村镇建设 | 规划园林 | 城市建设 | 房 地 产 | 建筑安全 | 工程造价 | 工程检测 | 培训注册 | 墙体革新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行业资讯-->城市建设-->市政建设-->详细信息
 
对当前城市水业改革的基本判断
2008-5-14 10:50:30   来源:中国建设报
  传统水业体制存在的问题在业内是有共识的,所以无论改革者还是被改革者,对推进水业改革是没有争议的。在水业改革的方式上,具体的做法有很多,有的是真正的改革,有的则是“假”改革。评估是否属于真正改革的标准应该是改革是否触及到了水业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革是否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这些问题。水业存在的问题迟早是必须解决的,假改革解决不了真问题,实质性地进行水业改革是一种必然选择。  

  政府观念转变和能力提高是水业改革成功的关键  

  过去几年国内出现了很多水业改革项目,有的成功了,有的则失败了。大凡成功的项目都是规范运作的结果,都遵守了水业改革的科学规律,而失败项目无一例外地与不遵守科学有关。虽然中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应该说科学发展观成为地方官员行动指南还是有距离的,还有很多人自我意识和长官意识很强,给改革造成了很大损害。水业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改革以后政府需要与新的运营商或投资人长期合作,做好这项工作是要尊重科学规律的,只有认识到这点,水业改革才能少走弯路。  

  水业改革从根本上讲是体制改革,是从政企不分的传统体制向以商业规则为基础的市场机制的转变。对政府来讲,管理方式的转变是必须的,否则会造成改革的失败。虽然强势政府可以保证水务服务不中断,但不能否认,在传统水务体制下的管理通常是随意的,走弯路并造成大量浪费是经常的。改革后的新体制,要求政府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和商业意识,政企之间有明确的规则,政府从强势政府变成服务政府,这实质上对政府的执政能力提出了挑战。  

  水业改革的法律制度基本够用  

  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已经进行了30年,可能还要进行很多年,适合市场经济的法律环境也在逐渐完善之中。水业改革不能等待法律环境完美无缺,其他任何一项改革也不曾等待过。由于水业改革起步较晚,目前的法律环境远好于其他行业的改革,水业改革的法律条件是基本具备的。当然,水业改革过程中会遇到法律不完备的问题,这种情况永远会存在,只能在发展过程中加以解决。  

  水务改革是近年来最规范的改革之一  

  相对于其他行业改革,水业改革进行得较晚,因此水务改革有机会吸收其他行业改革的经验和教训。在过去5年的水务改革工作中,尽管存在很多问题,科学规范的思想在很多项目中仍发挥了重要作用。水务改革也是受学界和媒体关注最多的改革,这是因为水务改革不是一次性交易,而且与民生密切相关。这种关注促使业界认真思考,促使水业改革较其他改革少犯错误。  

  业内有些人士为了否定改革,经常对改革求全责备,无限放大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对原有体制中的问题避而不谈。任何历史都是一步一步走过来的,水业改革不可能从一种较差状态一步进入到完全理想的状态,不可能没有问题。正确评价改革的方法是推进改革的重要支撑,评价改革时首先应比较改革前后或新旧体制的详细情况,然后分析改革成败原因,不断加以改进,完善水务改革工作。  

  特许经营制度是新型水务体制的核心  

  在传统体制下,政企不分造成了很多问题。进行水业改革的基本任务是理清政企关系。城市水业是自然垄断行业,政府不能用管理竞争性行业的方式管理水业。水业改革后,要求政府用特许经营制度明确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保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引入竞争是水业改革的基本原则  

  传统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效率低下,市场机制是解决效率问题的有效手段。竞争是市场机制的基本表现形式,没有竞争的水业改革无法解决效率低下问题,一些未经竞争的水业改革项目沦为某些人的暴利项目,给政府履约带来了困难。由于水业具有自然垄断特征,水业的竞争不可能存在于企业经营的全过程,只能存在于改革之初的准入环节。  

  2007年业界讨论了一年溢价问题,现在发现溢价的项目没有造成不良后果。相反,一些城市的污水和自来水非溢价项目却引起了极大的争议,而且不是个案,占全国项目总数的比例非常高。在这些失败的项目中,政府完全是一个输家,一方面按照合同规定政府的义务过于沉重;另一方面政府不执行合同又构成违约。研究一下这类项目,一个共同的特点是这些项目运作是通过一对一谈判或类似方式进行的,而且政府在签约之初并未意识到后果的严重性。违背科学的运作既破坏了当地投资环境,又对水业改革产生了不良影响。  

  在推进水业改革过程中,竞争是不可避免的,竞争时不考虑价格因素是没有道理的。培育竞争主体,有利于加强竞争,需要政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需要弱势公司自强不息,尽快提升竞争能力。  

  水业改革不是一卖了之,不是大甩卖,不是全面消灭现存的水务企业,而是要解决现行水务体制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改革,一些由现存大型水务公司改革而发展起来的水务集团焕发生机,国内外优秀的水务企业加盟水业促进水业的健康发展,水业运转效率明显提高,各地市民享受到优惠的水务服务价格和优质的水务服务。达到这种目标或政府其他科学的改革目标,需要政府在改革过程中有相应的政策和合适的措施。  

  加强监管才能保证改革成功  

  任何社会投资主体都是追逐利润的,因此才有社会投资人的“十式腾挪”或“百式腾挪”。为了保护公众利益,达到改革目标,政府必须改变管理职能,从所有者转变为监管者,加强对水行业的监管,没有监管的水业改革一定是失败的改革。目前,业内对运营监管已有一定认识,但对市场准入和建设的监管重视不够,而且缺少健全的监管规则和依据。金永祥/文  
  

投稿】【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 2008城市水业战略论坛召开 (08.04.08)




南京一幢大楼用喷绘报...

华中第一高楼建造10...

武汉:城市功能和城镇...

无障碍设施方便残疾人


本月点击排行
·关于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公告(91号) (08.25)
·关于房地产行业资质核准审查结果的公告(89号) (08.14)
·关于公布2008年第7批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施工企业)结... (08.12)
·关于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核准审查结果的公告(88号) (08.18)
·关于公布2008年第10批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 (08.21)
·关于公布乙级、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核定结果的公告(86... (08.12)
·关于公布2007年度广西优秀城乡规划设计评选结果的公示 (08.19)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规定》的... (08.25)
·关于广西金印房地产有限公司“都市江南”52套住宅性质认定的... (08.21)
·关于房地产行业资质核准审查结果的公告(第92号) (08.28)
·关于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核准审查结果的公告(95号) (09.02)
·关于征集2009年度建筑节能试点工程项目的通知 (08.25)
·自治区建设厅召开房地产市场形势分析座谈会 (08.15)
·关于广西图正建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09.02)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 (08.25)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 (08.18)

关于本站入网服务网上广告本站导航联系我们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主办
广西建设信息中心承办 业务电话(0771)2260122、2260125 传真(0771)2260125
桂ICP备05001677号
webmaster@gxcic.net